吓得减少了外出。
直到有一天,她正窝在客厅沙发里,眼角馀光瞥见楼上那间一直空着的客房,门开了——萝丝竟然从里面走了出来!
温妮莎魂飞魄散,抓起电话就打给肖恩,声音都在抖:
“哥!不好了!家里进贼了!就是那个跟踪我好几个星期的女人!”
电话那头的肖恩一听描述——齐肩卷发、身材丰韵——心里瞬间了然。
“是不是齐肩卷发,身材挺…丰满的?”肖恩直接问道。
“对对对!就是她!”温妮莎紧张得不行。
肖恩赶回家,费了一番口舌才跟惊魂未定的妹妹解释清楚。
三年前肖恩在系统的帮助下破获了一起案件,得了系统奖励的第三套房,带几个朋友去帕洛夫酒馆庆祝“龙舌兰之夜”时。
酒劲上头,擦枪走火……结果就多了这么个甩不掉的“跟班”。萝丝好几次半夜想摸上他的床,差点被他当成入室窃贼给一枪崩了。
用老话说,这叫“跟踪狂”,是精神病;用现在流行的词儿,就俩字——“病娇”。
肖恩深知一个道理:你可以爱上病娇,但千万不能让病娇盯上你。
不幸的是,他成了后者。
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也为了萝丝不至于真的挨枪子儿,肖恩不得不跟她约法三章:
第一点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
‘不得以各种形式的方式下药,以及囚禁肖恩的人身自由。’
‘不得影响肖恩和其他女性朋友正常、亲密、负距离的关系。’
‘夜晚造访,必须提前电话通知。’
‘严禁在肖恩睡着时偷偷摸上床。’
‘禁止使用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强力胶水)将“小肖恩”和任何物体进行物理性粘连。’
‘严禁纹身!(包括但不限于:萝丝不能把肖恩的头像纹在自己臀部;萝丝也绝对不能在肖恩身上纹任何东西,尤其是屁股上纹朵玫瑰!)’
(注:Rose,既是她的名字萝丝,也意为“玫瑰”。这完美解释了剧中她为何总执着于在别人身上留下玫瑰花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