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南北之别
   是的,这就是统战价值。

    北宋出了一个张元,导致的后果,后世人难道一点教训都不吸取吗?

    当然不是,张元之后,宋朝的科举就不允许黜落考生。

    明朝时期,确实南方的发达程度要远远高于北方。

    而纵观整个明朝,关于地域之争,其实一直就是掩藏在朝廷外表之下的另一层重大核心矛盾。

    也只有明朝,会出现用籍贯来称呼人的奇葩景象。

    比如,严嵩被称为严分宜。

    张居正被称为张江陵,王锡爵叫做王太仓。

    这可是公然写入明实录里面的!

    白纸黑字写着呢。

    如此严重的地域矛盾,加速了党争,加速了文官内部集团的融合。

    甚至,还出现了南派内阁,北派御史台日常互撕的奇葩景象。

    出发点不是为了别的,就是地域歧视……

    这尼玛,简直没谁了。

    不开玩笑的说一句,东林党这样以学术思想为主体的组织,某种程度上,居然算是——进步的。

    南北案也是洪武朝老朱唯一一次,杀人不冤的典型案例。

    没错,南北案之中,不管是主考官刘三吾还是其他官员,就是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到底是不是——私其乡,其实根本就不是主要问题。

    归根结底,是这些考官,完全无视了王朝的核心利益,即必须要录取北地学子这一统战基础。

    无视了老朱一直坚持的,削弱南北地域矛盾这一核心理念。

    说白了,就是当时一群文官,在对年老的皇帝进行的一种试探。

    当然结果就是,试试就逝世。

    从主考官刘三吾了,到史上最惨新科状元陈?,都被老朱以各种理由,或贬,或杀。

    刘三吾年纪大,比老朱还大十六岁,直接被发配去了边疆戍边了说是。

    而新科状元郎陈?,比较麻烦,先贬,再杀。

    其他涉及南北案的考官还有后续官员,要么被老朱以十七年前胡惟庸案的漏网之鱼,该杀。

    另外一批,则是四年前蓝玉案的漏网之鱼。

    啧啧,反正总有一款适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