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族人,用大宋的枪,打赢了。他忽然跪下,面朝东方,伏在地上,喃喃念叨着什么。身后,越来越多的人跪下来。
远处,几个从河西偷偷赶来的部落使者站在林子边,看到这一幕,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年轻使者压低声音说:“回去告诉首领,特拉科潘今非昔比。大宋的金洲营,比咱们想象的要厉害得多。跟大宋做朋友,比做敌人强。”
当夜,永明港,金洲营驻地。
奇马尔没有睡。他坐在营房门口,面前摆着那支神机铳。月光照在枪管上,泛着幽幽的蓝光。这是他第二次带兵打仗,第一次独立指挥。从小在部落里长大,听惯了特诺奇蒂特兰人的坏消息,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带人打赢。
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林冲走过来,手里拎着一壶酒,两个碗。
“喝点?”他问。
奇马尔接过碗。林冲倒满,两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酒很烈,是永明港土法酿的番黍酒,辣得喉咙疼。
“林指挥,”奇马尔忽然问,“你说,特诺奇蒂特兰人还会再来吗?”
林冲看着远处的黑暗,声音低沉:“会。他们不会因为输了一次就认输。但再来,就不是一千人了。会是两千、三千、五千。”
奇马尔沉默片刻,“那咱们怎么办?”
林冲把碗放下,站起来,负手而立。“练。练到金洲营五千人,人人会使枪,人人不怕打仗。练到特诺奇蒂特兰人听到金洲营三个字,腿就软。到时候,不用咱们去找他们,他们自己就不敢来了。”
奇马尔也站起来,看着远处灯火通明的永明港。那里有船坞、有工坊、有学堂、有医馆,有来自大宋的移民和匠人,有从归附部落选出来的亲从官和学生。他忽然想起一句话——范同说过,金洲不是打下来的,是养出来的。
“林指挥,”他说,“我懂了。”
林冲看着他,“懂什么了?”
奇马尔望着那片万家灯火:“刀枪只能杀人,养才能养出人心。金洲营的枪,打的不是特诺奇蒂特兰人,是金洲的人心。”
两人并肩站着,没有再说话。远处传来金洲营夜训的号令声,一、二、一,一、二、一,一下一下,敲在夜里,敲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