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记账
着沈如意,不知道沈如意写这些是干什么。

    沈如意扫了她们俩人的神色,又拿起小红不愿意收下的荷包,重新递到了小红的手里。

    “小姐……”

    小红惴惴不安,视这荷包为烫手山芋。

    沈如意笑着又往小红的手里推了推,说道:“你安心收下!荷包里的银子已经在我这里过了明路,我也记录在册了,算不上是项家贿赂你的银子,你可以当作是我赏给你的。”

    “啊!”小红讶异,还是不太明白,只觉得这银子的名头转变得太快。

    晓雪明白了,也明白了沈如意的意图,因而劝说着小红道:“你就安心收着!主子打赏下人那都是平常事,也从来没有下人不敢要主子的赏。”

    这话说得有点不中听。

    什么叫做不敢要主子的赏?

    这不是成了跟主子作对吗?

    小红在心里腹诽着晓雪,不过心里也终于明白了,这五十两银子算是小姐赏给她的。

    小姐赏的,她当然敢接。

    欢欢喜喜的朝沈如意福了福身子,爽快的把荷包收下。

    沈如意满意地点点头,对晓雪、小红说道:“今后我们院里,再有今天的事情,自愿上交的可以悄悄来找我,我会当着当事人的面清点财物,并记录在册,然后通过我再重新赏下去,也免得那些忠心于我的跟小红那样,自己收着心里不安,不收的话送的人不安。”

    受贿来的财物毕竟是经过不正当途径得来的。

    不过之前收得有多么的爽快,亦或者是迫于无奈才收下的,等无人的时候再望着那不义之财,多多少少还是会惴惴不安,忧心着哪天会被上面的主子查获,被按上吃里扒外的罪名。

    如果把这些财物过了明路,那就不一样了。

    不用再担心这些东西不能见光,还能光明正大的拿出来使用。

    底下的人受惠了。

    对待主子就会更尽心。

    而且,她也可以从中知道,谁贿赂了谁,为何而贿赂,不至于如前世那般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