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三是处理集团及下属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四是开展普法培训和合规性审查……”
他语速较慢,但内容相对泛泛,多是职能描述。孙哲文耐心听着,偶尔插话问一两个细节,比如合同审核的标准流程、对招标文件的参与度、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查机制、以及历史上有无因合同纠纷或支付问题引发的重大诉讼等。
谭部长一一作答,但孙哲文能感觉到,他的回答比较保守,多强调流程合规、文件齐全,对于潜在风险点或者实际运作中可能存在的“变通”和“例外”,则语焉不详。这或许是职业习惯使然,也或许是有所保留。
就在谭部长介绍到关于工程合同履约纠纷的一般处理流程时,办公室的门又被敲响了,这次显得略有些急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