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四案件
根据保安的描述,他们刚把火扑灭,消防和公安就来了,时间大概是一点四十分。

    由于火灾现场还采取必要的灭火施救,所以现场被破坏得很严重。

    无论地上的脚印痕迹,还是浮灰痕迹,又或者其他的什么痕迹,在干粉的作用下,基本上全都被掩盖了。

    死者保持着一个怪异的姿势站立圆形的烛台中间,左手捂胸右手向前,全身外表衣物基本上已经被烧干净了,全身皮肤有被剧烈灼烧的焦黑反应。

    如果时间再久一点的话,可能就烧成碳了。

    痕检在现场拍照之后就开始收集可能的证物证据,刑侦这边也开始对出现在现场的保安人员一一进行了询问。

    法医最后进场进行了初步的检查之后,就发现死者左手捂住胸口的地方也就是胸腔被剖开了。

    虽然火焰的灼烧,剖开处的伤口外翻,裸露处口其胸口处空荡荡的一个洞。

    这把当时出警的人都给吓了一跳。

    他们这才发现,死者的心脏不见了。

    由于这是本案当中发现的时间最早的,所以也是法医接触的第一个案子,所以当时并没有和后面的案件联系起来。

    法医将尸体带回剖检室之后进行了详细的解剖检查,最后在死者的胸腔里发现了心包腔内残留的uw液。

    这种液体是器官保存专用液,用于保存离体器官,含乳糖醛酸盐、磷酸盐缓冲液、羟乙基淀粉等成分,全球仅用于器官移植领域,其他地方根本就用不到。

    所以,这是一起典型的“器官移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