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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了,我林家金山银山的,难不成还能亏了你?上车!

    ——我不要。这是我自己赚的,是我的钱,我不要你施舍。

    那时她倔得厉害,珍珠大的泪滴掉在雪里能融出一个水窟窿来。林听澜想,他大概就是在那时候才心软的,要不然他怎么会做出那种一起跟她蹲在雪里捡铜板的傻事?

    思绪收回,林听澜俯身捡起那只金镯子。

    他闭上眼,从肺腑里挤出一口浊气来,在薄凉的月色下吐出一口薄雾,随即看向身后的沈忘尘。

    后者亦是一片默然。

    镯子被递出的刹那,一只温润如玉的手接过了它,如从前白栖枝掏出手帕帮他擦掉洒落到他衣裳上的粥液般小心翼翼地将它擦净。

    一秒……两秒……三秒……

    直到第十秒过去,沈忘尘才闭着眼从口唇中费力挤出一字——

    “追。”

    那一晚,两人毫无所获地打道回府,直至第二日晌午,白栖枝才被扭送回来。

    一晚上,她像个兔子一样东躲西逃。

    都说狡兔三窟,她这几日逃亡,几乎将淮安的每个小巷子都摸索了一遍,对这边的地形十分熟悉,往往在那些人将要抓到她时将头一扭,又躲进另一个小巷子里,令人实在是摸不着影踪。

    之所以最后抓到了她,是因为她在逃亡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挑着扁担的老伯。

    两人相撞,老伯的菜洒落一地,白栖枝赶紧道歉扶他起身,这才耽误了时间被林家的家仆抓到。

    被围堵后,她认命地提了口气,说:“帮帮忙,看在我这么倒霉的份儿上,帮我把老伯的菜捡起来装好吧。”

    到底是她那无用的良心害了她。

    一切结束,她就被人扭着胳膊送回了林府,迎接她既定的宿命。

    被送到两人面前的时候,白栖枝真的狼狈极了。

    她的头发被扯乱,衣裳被撕破好多,连带着那张一向白净可爱的小脸都多了好几道红痕血痕。

    气氛一直很沉默。

    白栖枝自知跑不了也跑不得,乖乖被扭着跪在地上,垂着头,不去看两人或许怜悯或许嘲讽的神情,直到她的脸被下人狠狠地抬起,她才从凌乱的发丝间露出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恨恨地看着面前两人。

    两人就这样看着他,眼里有愧怍也有心疼,良久,还是沈忘尘将视线凝在她眉心,温声问道:“枝枝,你的红痣呢?”

    “被我剜下去了。”白栖枝答得镇定。

    好像那不是她身上的一块肉,而是一件微不足道的首饰,扔了也就扔了,没什么好心疼的。

    沈忘尘用手帕包裹住食指,伸手,想刮去她脸上血痕,却被白栖枝猛地撇过头去。

    “被你们抓住,是我技不如人,成亲也好,诞下子嗣也好,这事儿由不得我。但是,”她平静地冷声道,“就算我生下那孩子,终有一日我也会把它剁碎了包成角子给你们吃,生一个剁一个,生一双杀一双,只要我还活着,我必不会让那孩子活在世上,我要你们亲口吃下你们的骨肉,我要你们永不能得偿所愿。”

    白栖枝早就不是什么娇养在闺中不知事的小姑娘了——她杀过人,甚至不止一两个,从长平到淮安的路程太长,其中发生过的事她想都不敢再回想——她以为她到了林家,只要继续装作从前那副无辜纯善的模样,她就可以真的再做回那个那个被养在府邸天真友善的白栖枝。可……不是的,就算她拼命想遗忘,那些污秽之事还是会像阴影一般缠绕着她、折磨着她,叫她永不得安宁。

    她做过那么多孽,她早不是个东西了!所以事已至此,她再多做些孽又怎样?

    白栖枝想:

    她总不能叫那个孽子真的活在世上。

    第108章 罪孽

    白栖枝又被“请”回了后覃房。

    说是请, 其实是林听澜为了防止她再套,将她绑了进去。

    狭窄的后覃房内阴暗逼仄,林听澜进去的时候, 白栖枝的手脚都被铁链锁在床上,她就这样静静地床沿儿,赤着一双脚,白嫩的皮肤在之前逃亡时划得满是血痕,镣铐在她脚踝上锁着, 不一会儿就将她的皮肉磨得赤红——俨然是一副刑犯的模样。

    林听澜进来的时候,门被打开一个缝儿, 有阳光从缝隙里探头, 斜斜打在白栖枝脸上,刺得她那双习惯了昏暗的眼好痛。

    白栖枝将眼觑了起来,没有侧头去看。

    林听澜一挥手,叫人把门关严。

    “大爷……”小厮害怕白栖枝突然发狂加害于他,可林听澜只是皱着眉头不耐烦地给了个“赶紧走”的手势,小厮没法子, 只能离开且关好房门。

    偌大的房间内只剩下白栖枝和林听澜两人。

    下人说, 白栖枝被梳洗的时候一直都很乖很安静,一句话都说,哪怕是被热水不小心浇到了流血化脓的伤口,她也都只是咬着下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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