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去吧。” 任弋摆了摆手,看着诸葛亮心事重重、一步三回头的背影,忍不住笑了笑。这个问题,足够诸葛亮琢磨一阵子了,也正好让他沉下心来,好好想想自己的志向到底该如何落地,而不是光喊口号。
他把人类图书馆随手一抛,那巴掌大的电子设备就凭空消失在了原地,回到了他的储物空间。做完这一切,任弋才慢悠悠地踱回大堂。
大堂里,霍去病正趴在茶几上,满头大汗,额前的碎发都被汗水浸湿,紧紧贴在了脸上,脸颊涨得通红,像是刚跑完十里路。他手里紧紧攥着那支圆珠笔,指节都因为用力而发白,笔尖在草稿纸上飞快地画着,密密麻麻的线条和数字铺满了整张纸,连抬头的功夫都没有,嘴里还念念有词。
听到脚步声,他才勉强抬起头看了看任弋,眼神里带着点急切,又飞快地低下头继续解题,嘴里含糊地说道:“任兄你等着啊,用不了多久,第一题我就解出来了!刚才我灵光一现,突然想通了孔明兄说的那个‘未知数’怎么用,代入进去算了一遍,好像快有结果了!我觉得真的快了!”
“那不急。” 任弋在沙发上惬意地坐下,拿起桌上凉了许久的茶水,大大地喝了一口,茶水的清冽顺着喉咙滑下去,稍微缓解了些许午后的燥热,“我想问的是,咱俩晚上吃啥?总不能还吃猪肘吧,中午那三大碗,我现在肚子还胀着呢。”
“红烧肉!红烧肉!
任弋痛苦地闭起双眼,抬手扶了扶额头,语气里满是无奈,还带着点哭笑不得:“迟早把你剁吧剁吧做成红烧肉!天天就知道吃红烧肉,能不能换个花样?糖醋排骨、可乐鸡翅、清蒸鱼,哪个不比红烧肉强?”
嘴上这么吐槽着,他还是很诚实地站起身,转身走向了厨房。谁让这货是个吃货呢,而且还是个能打的吃货,偶尔顺着他的意,也能少点麻烦。再说了,红烧肉确实好吃,自己也有点馋了。
厨房里,任弋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块新鲜的五花肉,足有两斤重,肥瘦相间,层次分明,色泽鲜亮得能反光,一看就是上好的肋条肉,一刀切下去能感觉到肉质的紧实。他先把五花肉切成两厘米见方的方块,大小均匀,看着就规整。切好的肉块放进清水盆里,加入一勺料酒和几片姜片,浸泡一刻钟,让血水慢慢渗出来,这样炖出来的肉才不会有腥味。
趁着浸泡的功夫,任弋开始准备配料。剥了几瓣大蒜,切成蒜片;生姜洗净切片,还特意留了一小块拍碎;葱段切段,分葱白和葱绿备用;八角、桂皮、香叶各拿了一点,用清水冲了冲表面的浮尘。这些香料都是他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气味浓郁,比市面上买的新鲜多了。
一刻钟后,把泡好的五花肉捞出来,沥干水分。锅里倒上清水,大火烧开,把肉块放进锅里焯水。水再次沸腾时,表面浮起一层厚厚的血沫,用勺子轻轻撇干净,撇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汤水变得清澈。焯水五分钟,肉块的颜色从鲜红变成了淡淡的粉色,用筷子戳一下,能感觉到肉质已经收紧,这才捞出来,放在漏勺里沥干水分,表面的水汽蒸发后,肉块泛着淡淡的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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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炒糖色了。把铁锅烧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水分,然后转小火,倒入一勺冰糖。冰糖在锅里慢慢融化,从白色颗粒变成透明的糖浆,再渐渐变成琥珀色,还冒着细密的小泡,甜丝丝的焦香顺着锅沿飘出来,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任弋眼疾手快,立刻把沥干的五花肉倒进锅里,转大火快速翻炒。肉块在热油里翻滚,每一块都均匀地裹上了糖色,原本淡淡的粉色瞬间变成了诱人的红棕色,猪皮上的油脂被炒了出来,发出 “滋滋” 的声响,香气越来越浓郁,混合着糖香和肉香,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翻炒三分钟,肉块表面变得微微焦黄,任弋倒入准备好的姜片、蒜片、葱白段,还有八角、桂皮、香叶,继续翻炒均匀。香料的香味瞬间被激发出来,和肉香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复合香气,飘出厨房,弥漫在整个小院里。
接着,倒入两勺酱油,一勺生抽提鲜,一勺老抽上色,快速翻炒,让每一块肉都裹上酱汁。再淋上一勺料酒,去腥增香,翻炒几下后,加入没过肉块的清水,大火烧开。汤烧开后,撇去表面残留的浮沫,然后盖上锅盖,转小火慢炖。
蓝色的沼气火焰不疾不徐地舔舐着锅底,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冒泡,声音悦耳。肉香随着蒸汽不断溢出,越来越浓,刚开始是浓郁的酱香,接着是猪肉本身的鲜香,最后连骨髓里的香味都炖了出来,霸道地钻进鼻腔,让人根本无法抗拒。
大堂里的霍去病,鼻子像是安装了雷达,早就被这香味勾得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