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走停停,到家时将近晚上八点。
徐胜帮着把后备箱里的东西一件件搬进屋里。
孟绾甯看清薄瑾杉都准备了些什么之后,彻底惊呆了。
有烟,有茶叶,茅台整箱整箱地搬,大约是让郁美华待客用的,还有名贵的人参与燕窝,不仅如此,还给郁美华带了好几盒护肤品,爱马仕的包和围巾。
徐胜之前也送孟绾甯回来过,郁美华认得他。
她热情地招呼徐胜,想留他吃顿饭再走,徐胜说什么也不肯留,只说已经订好了酒店,明天会来接她们去扫墓。
郁美华见他执意要走,只好取了个保温桶,装了些家里煮的醪糟小圆子,让他带着回去吃。
徐胜走的时候连连道谢。
门一关,郁美华就伸出手指,点了下孟绾甯的额头。
“你这孩子,也不开口留留人家,这么远的路开过来,累都要累死的咯。”
孟绾甯把带过来的东西一件件搬进里屋,头也没抬:“他不会留的。”
郁美华跟在她身后,絮絮叨叨:“我当然知道他不会留,那咱们也得尽尽地主之谊,好歹人家大老远把你送回来,这么多年我都白教育你了,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的呀!”
孟绾甯没吭声。
“这个点才到家,你今天是不是又赖床不起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跟薄先生在一起要识大体,”郁美华拨弄拨弄她垂在腰间的发尾,语气挑剔,“你这头发会不会太长了,薄先生能喜欢的啦?”
孟绾甯正拆着爱马仕的包装,闻言小声顶了一句嘴:“就是他让我留的,他能不喜欢嘛。”
“你说什么。”郁美华没听清,捏一下她肩膀,“绾绾,你是不是又减肥啦,跟你说不要减太瘦,男人都喜欢抱起来摸起来有手感的,我跟你说的话你有没有认真在听的啦!”
孟绾甯早就习惯了母亲这些数不清的要求,她从不反抗,乖乖应了一声:“我知道了,妈。”
然后把那只包塞进郁美华手里,推着人走到镜子前,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试图转移郁女士的注意力:“太适合你了,妈。”
那是一款爱马仕birkin鳄鱼皮,水晶灰色,衬得郁美华气质沉静又贵气。
郁美华当年生孟绾甯的时候已经三十岁了,如今五十出头的年纪,却依旧不显老态。
岁月从不败美人。
孟绾甯的骨相与皮相,皆是遗传自母亲,她其实很感谢妈妈。
郁美华果然不再数落她了:“这个哪里适合我哟,还是你拿去背吧。”
“我不要,是送你的呢。”孟绾甯挽起头发,小声说。
物质上,薄瑾杉给她的只会更多。
西城的公寓里装修时就做了个宽敞的衣帽间,里面的名贵包包数都数不清,爱马仕的每一款包包薄瑾杉都送了她,每年新品刚出的第二天包包就会被人送到家,都省了她去专柜里挑的功夫。
孟绾甯终于有空脱下外套,换了拖鞋。
郁美华把包收进防尘袋,寻了个干净角落放好,转身去厨房端了饭菜。
母女俩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吃顿饭。
郁美华絮絮叨叨地说自己腰最近不太舒服,说年纪大了,身体开始不好了。
一开始孟绾甯没搭话,只安静地听着。
没说几句,郁美华便话锋一转,旁敲侧击起来:“绾绾,薄先生到底有没有跟你提过结婚的事啦?”
孟绾甯摇摇头,说:“没提。”
“那他是怎么想的,你问过没有。”
孟绾甯依旧摇头,说:“不着急的,再说吧。”
郁美华一听这话,沉不住气了:“这事怎么能再说,你跟了他三四年,现在大学都毕业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他不提,就代表他没这想法,那你还没有危机感呀。”
孟绾甯只低头吃饭,不说话。
“男人都喜欢新鲜感,而且都薄情,你们在一起时间也不算短了,再拖下去他难免腻了,这么好的男人,你还不赶紧找个由头拴住他,傻不傻啊你。”
郁美华继续教育她:“你现在是还年轻,可再过两年呢,总有比你更年轻的,薄先生喜欢什么样的你清楚的很,要不然他也不会跟之前那个离了,找了你。”
说到这儿,郁美华忽然压低了声音,凑过来问:“之前那个……是不是没孩子?”
孟绾甯“嗯”了一声,说:“是没有。”
郁美华一拍大腿,说:“那怪不得,那你就没想过怀孕啊。你给他生个孩子,这样不就……”
“妈。”孟绾甯打断她,“我不会用这样的方式。”
郁美华一个人将她拉扯大,这些年,父亲不在了,母女俩相依为命,风里来雨里去,着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