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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阶上放着一双旧布鞋,鞋面上沾着泥土,像是刚从花园里脱下来的。

    “北境太冷了,祖母的膝盖疼的厉害,在我18岁那年,她们决定搬到这里。”哈尔这么说着,眼神很温柔,“她们希望我能在这边读大学,但我已经决定走上职业运动员的路,所以留在了铁杉城。头两年我经常飞过来,后来训练比较紧张,正是出成绩的时候,我就来的少了,再后来……”说到这里,哈尔的语气又有点低沉,“我已经两年没回来了,还和记忆里一样,满眼的鲜花,空气里都是甜蜜的气息,真怀念。”

    哈尔两年没回来的原因显而易见,但好在他再次有了站在这里的勇气。

    “走吧。”林云说。

    哈尔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

    他们沿着碎石铺的小路走到门口。哈尔按下门铃,门铃响了两声,里面传来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门开了。

    门口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一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夏裔老人,哪怕最简单的装扮,都无法遮挡她曾经的美貌,黑色的眼睛和哈尔的蓝完全不同,但笑起来的时候,眼尾的纹路和哈尔一模一样。

    她先看哈尔,然后看林云,目光在两人交握的手上停了一秒,又移到他们无名指上那两枚银色的戒指上。

    然后她笑了。

    “进来吧。”她说着,“饭快好了。”

    哈尔的祖母,叫刘湘云,在她小时候和她的父母来到米国淘金。虽然在米国长大,但因为父母的原因,她身上还保留了不少夏国的习惯,就比如进屋脱鞋。

    林云刚和哈尔同居的时候,林云只是说了一次进屋脱鞋,哈尔就没有穿鞋进过屋一次,那时候他还以为是哈尔害怕他生气,现在看见门口的鞋柜就知道,其实这个习惯在他年少的时候就已经养成了。

    祖母对林云的态度算不上热情,但从她看着林云的眼神,那种溢满眼眸的笑容,能够看出她对林云的喜欢。

    她保持着自己的优雅,将他们迎进门里,然后看向厨房。

    厨房的门口,走出来一个端着盘子的女人。

    四十多岁,是浅褐色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条低马尾,穿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她的五官和哈尔有五六分像,但眼睛还是黑色的,看起来更偏夏裔,和林云想象的一样,也非常漂亮。

    毫无疑问,这就是哈尔的母亲了。

    叫做凯瑟琳·格斯。

    当年她的母亲,也就是刘祖母在铁杉城嫁了一个木材商,是一个姓格斯的外国人,老实本分,婚后没几年就因病去世了,留下刘湘云独自拉扯女儿长大。她没有再嫁,把女儿凯瑟琳培养成了小镇上第一个靠全额奖学金考上北方联合大学的女孩子。

    但这次以为的阶层跨越,却毁掉了哈尔母亲的人生。

    作为母亲,哈尔的成就想必让她骄傲,但作为凯瑟琳·格斯,这样的人生却未必是她想要的。

    聪明又漂亮的她,在大学里遇见了塞巴斯蒂安·詹姆斯·三世,老詹姆斯家的长孙,未来的继承人。

    从那以后,她的人生轨迹改变了。

    此刻,她端着烤好的曲奇走出来,视线落在林云身上,是一种欣赏的目光,笑容很亲切。

    也很漂亮。

    毕竟以哈尔那个便宜父亲的身份,只有最漂亮的“珍珠”,才能够让他心动。

    “你就是林云?”她把盘子放在桌上,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来,“哈尔给我看过你的照片。比照片好看。”

    林云站起来,伸出手:“您好,伯母。”

    她没有握他的手,而是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拥抱。

    “欢迎回家。”她说。

    林云愣了一下,然后笑着点头,“嗯。”

    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烤肉好了,大家上了餐桌继续聊。

    午餐是烤肉和烤鱼,还有烤蔬菜,手艺不好不坏,非常美欧的做法,林云如今住在米国,早就吃惯了这样的家常菜,尤其是烤蔬菜,社区管家每天送来的餐里必备。

    让林云惊喜的是放在桌子中间,据说是祖母亲手做的红烧牛肉和米饭,非常地道的夏国口味,牛肉烧的软烂可口,汤汁粘稠浓香,当林云忍不住盛上第二碗饭,并且将红烧牛肉的汤汁浇在饭里的时候,祖母笑的看不见眼睛。

    祖母说:“哈尔和他妈妈都不爱吃夏国料理,后来我就很少做了,你知道的,辛苦做出来的菜没人喜欢,就会很快失去兴趣。”

    “我很喜欢。”林云说着,将伴了汤汁的米饭喂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后说,“非常好吃。”

    祖母高兴极了,“多吃。”

    餐桌上的话题很自然地围绕着他们。哈尔的妈妈问林云在夏国的生活,问他的父母,问他们怎么认识的。

    祖母不怎么说话,但一直在听,然后点头。

    林云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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