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两口塞进嘴里。
刚咽下去,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嚎叫声。
孙国栋立马竖起耳朵,把身子压低了,推弹上膛,四下里快速扫了一圈。没瞅见狼的影子,他才猫起腰,轻手轻脚地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过去。
越往前走声音越近,他放慢了脚步,连大气都不敢喘。终于,在百米开外的一片空地上,他看真切了,那是三条灰狼,正围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追赶。
围攻的是一头成年的大马鹿,个头不小,正在拼命挣扎,又踢又顶,想用蹄子和鹿角把狼群赶开。
孙国栋的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马鹿!这可是金贵东西。鹿肉大补,鹿血能泡酒,鹿角能卖给药铺。随便拎一样出去换钱,都比野猪肉高出好几个档次。
要是能把这家伙弄到手,那可真是发了。
他屏住呼吸,整个身子绷得像一张拉满了的弓,枪口稳稳地指向百米外那头还在苦苦挣扎的马鹿。食指搭在扳机上,随时准备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