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台湾来信
第一口,说好吃。

    后来我问她,你愿意嫁给我吗?她说,你要是能天天给我做锅包肉,我就嫁。

    我做了。

    做了三年。从沈阳做到北平,从北平做到……做到这儿。

    四九年我走的时候,她说,你去吧,我等你。我说,你等着,我回来。

    这一等,就是三十八年。

    我在台北开了这个馆子,叫‘大勇东北菜’。招牌菜就是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每天做,从不间断。我想着,说不定哪天她就来了,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可她没来。

    去年我才知道,她早就走了。五二年走的。等了我三年,没等到。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时候,她已经听不见了。

    可我还是要告诉她。

    秀英,你最爱吃的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做了多少盘,数不清了。每一盘都是按你的口味做的——多放醋,少放糖,肉片要薄,炸得要脆,汁要挂在肉上,不能流下来。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每一个字都记得。

    如今我七十八了,不知道还能做几年。可只要还能动,我就做。做不动了,就让徒弟做。徒弟做不动了,就让徒弟的徒弟做。

    总有一个人,能把这道菜传下去。

    秀英,你等着。

    嘉禾,你收到这封信,要是方便,替我到你姑坟前说一声。就说大勇还活着,还在做锅包肉。就说他想她。每天都想。

    附上地址。你要是回信,就寄这儿。

    陈大勇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

    嘉禾读完信,手还在抖。

    他把信纸放下,抬起头。

    建国看着他。

    春梅看着他。

    静婉不知什么时候从里屋出来了,站在柜台边,也看着他。

    三个人都没说话。

    嘉禾把信递给静婉。

    “娘,您看看。”

    静婉接过信,凑到窗前,对着光看。

    她看得很慢。一行一行,一个字一个字。嘴唇微微动着,像在默念。

    看到一半,她的手抖了一下。

    看到最后,她把信放下。

    她没哭。八十五了,眼泪早就流干了。可她的眼睛红了,红得厉害。

    “大勇……”她说,“他还活着。”

    ---

    那天下午,沈家菜馆没开门。

    春梅把门口的牌子翻过来,写上“今日休息”。建国把门板上了,一扇一扇,严严实实。

    一家人围坐在柜台前。

    静婉把信又看了一遍。看完,递给建国。建国看完,递给嘉禾。嘉禾看完,又递回给静婉。

    就这样传了三遍。

    最后静婉把信折好,小心地放回信封。

    “这孩子,”她说,“等了你姑三十八年。”

    嘉禾没说话。

    他知道娘说的“这孩子”是谁。陈大勇今年七十八了,可在娘眼里,还是那个四十岁、嗓门大、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的年轻人。

    娘这辈子,送走过太多人。

    爹走的时候她四十三。姑走的时候她四十六。姑父走的时候,她也是四十六。如今她八十五了,等来了姑父的信。

    三十八年。

    她等了他三十八年。

    静婉把信封放在桌上,手指按在上头。

    “嘉禾,”她说,“你姑的坟,你知道在哪儿吗?”

    嘉禾点头。

    “在廊坊。跟奶奶埋在一起。”

    静婉点点头。

    “明儿你去一趟。”她说,“替大勇说一声。”

    嘉禾说:“好。”

    静婉站起来,拄着拐杖,慢慢走回里屋。

    走到门口,她停下来。

    “这孩子,”她说,“苦了他了。”

    门帘落下。

    ---

    那天晚上,嘉禾没睡着。

    他躺在炕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那封信。

    “秀英,你最爱吃的锅包肉,我做了三十八年。”

    “做了多少盘,数不清了。”

    “每一盘都是按你的口味做的——多放醋,少放糖,肉片要薄,炸得要脆,汁要挂在肉上,不能流下来。”

    他把这些话想了无数遍。

    一个男人,在几千里外的小岛上,做了三十八年锅包肉。每天做,从不间断。做给谁吃?做给一个永远不会来的客人。

    可他还是在做。

    做了三十八年。

    嘉禾翻了个身。

    窗外有月光,从窗缝漏进来,落在地上,白白的,凉凉的。枣树的影子印在窗纸上,一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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