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早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有的被反扭着手臂,疼得龇牙咧嘴;有的被警察用枪指着,乖乖抱头蹲在地上,浑身发抖;有的试图挣扎或争辩,立刻就被旁边的警察用警棍不轻不重地砸在腿弯或背上,闷哼一声便老实了。
陈小莲甚至看到一个骼膊上纹着过肩龙、平时在葵涌一带颇有些恶名的洪兴小头目“烂命昌”此刻被两名身材高大的警察像拎小鸡一样从一家麻将馆里拖出来。
他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骂着什么,一名警察毫不客气地用警棍手柄戳在他肚子上,烂命昌顿时像虾米一样蜷缩起来,脸色惨白,冷汗直流,被粗暴地塞进了警车。
另一边,东星在钵兰街看场子的“红棍”化骨龙,带着几个手下想从后门溜走,却被早已守在那里的便衣抓个正着。化骨龙还想反抗,被一名便衣一个干净利落的擒拿手按倒在地,膝盖顶住后背,“咔嚓”一声戴上了手铐。他那几个手下见状,立刻抱头蹲下,动都不敢动。
警车的后车厢被打开,那些平时在陈小莲和她的“朋友们”眼中威风凛凛、能打能杀、呼风唤雨的“大佬”、“红棍”、“四九仔”,此刻象待宰的猪羊一样,被警察一个个推搡着塞进车厢。
周围那些原本在夜晚出来寻欢作乐或经过的市民,远远地围着,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陈小莲能清淅地听到一些飘上来的只言片语:
“活该!这帮扑街早就该抓了!”
“天天收保护费,欺负人,这次警察总算做点事了。”
“你看那个不是化骨龙吗?平时多威风,现在好象条狗哦。”
“洪兴和东星这次惨了,被一锅端……”
没有崇拜,没有畏惧,只有鄙夷、厌恶和一种看到恶人遭报应的快意。这就是普通市民眼中,这些“江湖人物”的真实地位。
陈小莲怔怔地看着,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头顶。她之前所接触、所以为的“江湖”,是耀文电单车后座呼啸而过的拉风,是火爆明一拳打趴对手的爽快,是比利那种小混混前呼后拥的虚荣,是夜场里震耳的音乐、迷离的灯光和看似自由的喧嚣。她以为那就是“型”,那就是“威”,那就是摆脱平凡、活得精彩的途径。
可现在,她亲眼看到了这“江湖”的另一面。在真正强大的暴力机器面前,这些所谓的“大佬”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他们的威风,只创建在欺负更弱小的平民和同行内讧之上;他们用暴力获取的“尊重”,在警灯和枪口下,化为市民口中的“扑街”和“好似条狗”。
那她之前向往的,又是什么?是将来也可能象烂命昌一样被警棍捅肚子?还是像化骨龙一样被反扭着骼膊按在地上戴手铐?抑或是象现在街上那些被塞进警车、前途未卜的古惑仔一样,在铁窗后度过青春?
她忽然想起今天下午易华伟那句平淡的话语:“洪义?一个三流垃圾社团”。
易华伟站到了窗边,就站在她身侧半步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楼下警方高效地清场、抓人、撤离。侧脸在窗外忽明忽暗的警灯光芒映照下,线条冷硬,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楼下发生的一切,早已司空见惯。
易华伟开口道:“看清楚了?”
陈小莲转过头,看向易华伟。脸色有些发白,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喉咙发干,发不出声音,只能点了点头,动作有些僵硬。
“这就是你羡慕的‘江湖’。”
易华伟的语气里听不出讥讽,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光鲜、威风、义气?那都是演给你们这种不懂事的小孩子看的。真实的黑社会,是勒索、是贩毒、是拐卖、是暴力、是见不得光的肮脏交易,是警察文档室里厚厚的案卷,是监狱里度日如年的刑期,是横死街头都无人收尸的结局。”
顿了顿,目光从楼下收回,落在陈小莲苍白的脸上:“你以为跟着那个耀文,抽抽烟,泡泡吧,打打架,就是混社会了?你只是他们用来装点门面、显得自己很有本事的装饰品,是最廉价、随时可以丢弃的那种。等新鲜感过了,或者出了事,第一个被推出去顶罪的,可能就是你了。或者,更惨一点,被他们骗去坐台,甚至卖到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