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横财(下)

    林修女抬起头,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带着一种近乎天真的、理想主义的热忱。声音也大了起来,不再象刚才那样压着嗓子说话:

    “我在修道院这么多年,见过太多穷人。港岛现在还有多少家庭连饭都吃不上?有多少孩子冬天没有厚衣服穿?有多少人生病了不敢去看医生,就因为没钱。”

    “那些钱对银行来说,就是一堆要销毁的废纸。但对那些人来说,那是能救命的东西。”

    说完这些话,林修女象是把憋在心里很久的东西一口气倒了出来,胸口微微起伏着,脸颊也因为激动而泛起了红晕。

    易华伟看着她,突然有些头大:“所以,你想让我帮你把那笔钱弄出来,然后拿去救济穷人?”

    林修女愣了一下,然后用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是帮我,是帮那些……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些钱本来就要被烧掉的,与其烧成灰,不如拿去做善事。这不是偷,也不是抢,这是……这是……”

    她卡壳了,似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自己想做的那件事。

    “这是劫富济贫?”

    易华伟替她补上了。

    林修女的脸更红了,但眼睛还是直直地看着他,没有躲闪:

    “我知道这样说不对。我知道法律上这……这可能也是犯法的。但是易警官,你想想,那些钱如果被那几个坏人偷走,他们会拿去干什么?赌钱?挥霍?做更多坏事?”

    “但如果…如果是你拿出来的,你可以用这些钱做很多好事。你是个好人,我知道的。”

    易华伟额头冒出几条黑线。

    这女人不是傻,她是真的天真。天真到以为世界上的人可以简单地分成“好人”和“坏人”,以为只要是好心,就能办好事。

    他甚至有点怀疑,这修女是不是在修道院里待得太久,把脑子待坏了。

    “林修女。”

    易华伟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那么象是在训人。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跟我说的事,如果被第三个人听见,会有什么后果?”

    林修女摇了摇头。

    “第一,我是一个警察。警察听见有人要实施犯罪,不阻止反而参与,这叫知法犯法。轻则丢饭碗,重则坐牢。”

    林修女的眼睛睁大了一些。

    “第二,那些钱是银行的。就算银行要销毁,在销毁之前,它们还是银行的财产。私自截留、转移、使用,在法律上就是盗窃。三千万的数额,够判终身监禁了。”

    林修女的脸色开始发白。

    “第三,就算我帮你把钱弄出来了,你怎么花?三千万现金,不是三块、三十块。你一个修女,突然拿出这么大一笔钱去做慈善,你觉得不会有人起疑心?警察一查,顺藤摸瓜,谁都跑不了。”

    林修女双手绞在一起:

    “我…我没想这么多,我只是觉得……那些钱烧掉太可惜了……”

    易华伟看着她那副样子,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她是真的没想这么多。不是蠢,是……太单纯了。在修道院里待久了,每天接触的都是祷告、弥撒、施舍粥饭,哪里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复杂。她看见有人要偷钱,第一反应不是“这是犯罪”,而是“这笔钱能不能拿来做好事”。

    这种想法,放在修道院里是善良,放在外面的世界里,是天真得可怕。

    林修女以为他生气了,低下头:“对不起,易警官。是我想得太简单了。我不该找你来的。我……我这就走……”

    她转身要走。

    “等等。”

    易华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修女停下脚步,转过身,眼框已经红了。

    易华伟看着她那双泛红的眼睛,那张干净的脸上写满了愧疚和委屈,还有一点点不甘心,无奈地笑了笑:“林修女,我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

    “那几个人,你认识吗?”

    林修女摇了摇头。

    “他们知道你在隔壁吗?”

    又摇了摇头。

    “他们知道有人听见他们说话了?”

    还是摇头。

    易华伟点了点头,象是做了什么决定。

    “好,我答应你。”

    林修女愣住了,眨了眨眼睛,似乎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会处理这件事。但是…”

    易华伟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我有几个条件。”

    林修女连忙点头:“你说,你说。”

    “第一,这件事,从现在开始,你把它忘了。你没听过任何人说话,没见过任何人,不知道任何关于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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