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电影《和莎莫的五百天》中说,想要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把他变成文学。

    她写了三本小说,文学算不上,可文字少说上百万。

    但听到秦青的名字时,她还是局促不安,气血翻涌,倍感丢人。

    故事其实很简单,八个字就能概况——她追他逃,他追她逃。

    追人这事儿,是需要天分的。

    她追秦青时,轰轰烈烈鸡飞狗跳,整个校园都在看热闹,笑她痴心妄想。

    可秦青追她时,不过是在她宿舍楼下站了一会儿,就获得了全校女生的怜爱,骂她始乱终弃。

    而逃跑这事儿,更需要天分。

    秦青逃她,那叫一个拒之千里,斩钉截铁;可她逃秦青,却是落荒而逃,颜面尽失。

    十八岁的金台夕,为了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把脸都丢尽了。

    想到这儿,她拿起玻璃杯攥在手里。杯子在冰柜里冰过,沁出了一层水珠,正好抚平她发烫的手心。

    水还未送到嘴边,忽然肩膀被人撞了一下。

    金台夕手里一滑,杯子飞了出去。

    一整冰镇杯柠檬水悉数倒在键盘上,饱满的柠檬片粘在屏幕上,正好盖住“金鱼金金”四个大字。

    滴答,滴答——

    那是笔记本电脑久旱逢甘霖的声音,也是金台夕的存稿熊熊燃烧的声音。

    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