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成化元年(359年)第一项也是最重要的政令,无疑,仍是劝农令,要求自京畿而外,凡官军吏民人等,务必致力田桑,山泽之利,继续开禁。
总之,举国同心,耕耘养织,誓要度过此衣食难关。
在此理念下,王猛也采取了配套措施,比如大幅提升“农务业绩”在官员升迁考核的权重,对大司农衙进行改革并创建系统的、定期的全国巡察督导机制。
而最根本的生产力的提升上,在通过屯营改革解放了几十万劳动力之馀,王猛还单独拿出了一个“铁锄计划”,那就是在三年之内,给关中所有农户新添一把铁锄。
王猛这些举措,得到了苟政的高度认可与大力支持,尤其是“铁锄计划”,更是对生产力本身的一次投资,见效极快的那种。
说来也是一种悲哀,苟政从入主关中之后,便开始大兴铁务,漆县铁务的恢复,夏阳铁矿的兴起,为秦国提供了以百万斤计的生铁。
可惜的是,耗费了大量钱粮及人畜力所得成果,大半都堆到军事上了,使秦军甲械之利,冠绝天下。再刨除诸如贸易、建筑及各类器具的投入,真正能反哺到农事农民上的,少之又少。
豪强右族,大户人家,铁器尚不富馀,更遑论小民黔首,哪怕是一把铁锄,都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许多人家仍旧用着简陋而原始的木制、石制农具,更遑论犁、耙、斧、钎等其他功能性耕具了。明明关中铁务大兴,却连基本的耕具都不能满足,更与苟政始终提倡的“重农”政策有着极其显著的冲突,这大抵也是现实与理念之间悬殊的差距。
而今,王猛开始着手改变这种现状,解决秦国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矛盾...
便是如此务实的政策,在秦廷依旧阻力重重,反对的人还不少,原因还在于那两个字:财政。年前一场大派禄俸,几乎将秦廷储馀钱粮消耗一空,秦国财计又到了斤斤计较、举步维艰的地步,而苟政终究从内帑调拨钱粮,以资朝政正常运转。
而在度支、户部的眼中,新粮入税之前,朝廷拿得出手的东西,也只剩几项专营生意了。
但这几项也非取之不尽的宝库,食盐的采制受限于时节性,私酒业务已然刮过一遍,需要重新“蓄水”,频繁收割不太合适。
至于茶、糖等,整体体量不大,也不是个普通人消费了,权贵也没那么好收割。
仅剩可供朝廷调节的,唯有铁务了,不论杨闿、胡文还是郭铣,都指着铁务上的巨利,以弥补朝廷财政亏空。
这个关口,王猛搞“铁锄入户”,俨然是要惠及农民的,这不是砸生意嘛!
当然,这些秦臣也不是不明白农事的重要性,更不敢与皇帝大政相忤,只是觉得政策出台的时间可以再商榷一下,比如延后个三五年。
而这种想法,王猛自是断然否决,理由很简单,大秦的农民们等不了三五年,大秦帝国同样等不了!秦国欲实现富强,衣食二事,永远要作为第一要务来解决。而王猛秉政以来,所主导的各项政策改革,抛开那些形式、利益上的干扰,其内核只有一条:养民生息,减民负担,促进生产,以实现衣食自给。衣食足,则是历代治国最朴素的颠扑不破的道理。
不过,对于臣僚们提出的财政问题,王猛也没有回避,相反提出了两个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其一,对关西的豪右进行加税,从秦国勋贵群体拆借;其二,对关中那些大大小小的私矿,进行封禁、打击、查抄。
毫无疑问,这两条办法,都是来钱来粮的路子,能极大缓解朝廷财政压力,关键在于执行问题!前者,在苟政执政之初,可是有先例的,关西的豪右们,可不止一次向苟氏集团上交“保护费”,也曾从苟氏政权内部募集过粮资。
至于后者,就更属寻常了,有私盐,就有私矿。关中可不只漆县、夏阳两矿,而但凡朝廷明令禁止之事,就免不了有人犯禁,那往往意味着暴利。
而关中的私铁、私矿产业,规模还不小,依法查处是理所应当,但困难的地方,从来不在法理条律上,能做这种生意的,岂是一般人。
因此,王猛指出的两条路子,收获是可以预期的,但麻烦乃至危险亦然,而让杨闿、胡文等臣去捅马蜂窝,哪有这个胆气、决心与手腕?他们又不是王景略!
畏难怕险,不肯担责,更不愿冒任何政治风险,那在王猛的“新政”上,就没有发言权,于是乎,王丞相便得以顺利推行他的“铁锄入户”计划。
事实也再一次说明,秦国的精英才士、能臣干将们,在才情上未必就比王猛差到哪里去,但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负累与顾虑,王猛与他们相比,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份勇于任事的责任担当。
这也是除“历史记忆”外,苟政选择信任、托付王猛最重要的原因了!
而所谓“铁锄计划”,在王猛的构想中,俨然也只是一个开端,只是国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