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也。

    七:勇哥被判刑后押送的路上,马路两旁病友们脱下口罩目送,看见思慧和牧师,死去的吕和黄毛,瞬间眼泪又是夺眶而出!!!

    感动,为此刻的韧性光辉!!!

    八:出狱后和曹警官车中的对话,就那一句走去喝一杯,和前面被抓前在机场邀请说下次照应了,说不出的欣慰。

    九:张长林被审问,要了根烟以为他会说出实情,但他调侃的说这是在救人!后来就看见局长的那副嘴脸,法不容情,呵,还不是上头的压力与利益在作祟,冠冕堂皇!

    十:吕在医院做清创,那个镜头,疼痛声,头发所剩无几的他,看着熟睡的妻子时,孩子时,那一刹那被定格的傻傻笑容!!!

    好哭,实在是太好哭,第一次bi li ba la这么一段,感受太多,嗯,有同感的可以点个赞,手动比心哦。】

    【《我不是药神》:一个足够尊重生命的好电影!!!

    首先,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救世主的。

    神也不行!!!

    徐争的灵魂太过于自由了,他饰演的这个角色,市井庸俗平凡又普通,像每个灰尘仆仆的穿梭在拥挤人行道上的你,还有我,和他。

    但,他的灵魂又像一只鸟一样!!!

    程勇是一个显然被典型塑造的郭男,像很多小老板姓一样,把所有的爱意都倾泻在自己孩子身上,后脚又被前妻轻蔑的嘲讽,原来只是一个窝囊废,是只知道殴打女人出气的颓废中年男人。

    前妻,只是看着他的外壳,目光透过他,看到了他身后的空气:“你在我眼里,从来都不是个男人。”

    徐争所饰演的这个程勇,他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从小缺点成堆,庸碌又无趣,一开始只是个随处可见的小人物,是命运先拿他的父亲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他为了治疗父亲的药跑去印度走私药物,狠下心去联系那个佝偻着背的高瘦男人。

    这个男人,两次看到他,说的第一句话都是:“你要吃橘子吗?”

    男人病的很重,家里孩子才刚出生几个月,他没忍住割过腕,又在看到熟睡的孩子时生出活下去的勇气。,枯灯般的男人在得到药后冲着他笑,拉着他进自家尽力招待,感恩的说他还想活下去,眼里有死灰里重燃的那点篝火:“我就想听他叫我一声爸爸,说不定还能活到看到孙子呢,哈哈”

    这个男人是牵起一切的线啊!!!

    决心走私的主人公。

    能说一口流利英文的老神父。

    为了女儿的病去夜店跳脱衣舞的坚强女人。

    一个尖锐冲动又仗义的哑巴小黄毛。

    四个本不相干的普通人,要是换在游戏里面,这就是组团成功可以开怪了,最终战胜恶龙获取宝藏和金币。

    只是,人生从来没有读档重来。

    谁都想赚大钱,不断涌入的资金和苟延残喘的病人感恩的目光是绝好的名利双收,可儿子稚嫩的手和父亲的轻声抱怨惊醒了他,没有人有必要为了别人的人生拼上自己的未来。

    程勇放弃了很多,药,病人,朋友,他躲起来逃了一年。

    所有白血病人的命,那是连上帝都不能治愈的无底洞啊!!!

    他怕了。

    全身而退了。

    那只为了不拖累家人而离家出走的小哑巴黄毛,就像每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一样又好哄又狂躁,从一开始张牙舞爪的偷药救人,主角放弃的时候抓狂砸杯子碎了自己一手血,甚至在最后为了掩护男主时开窗还发出挑衅警察时嚣张的口哨声,直到他运着一车救命的药,被另一辆迎面而来的货车撞飞,铺天的血像被狙击后散落的羽毛。

    “我没想回家,反正他们肯定以为我已经死了。”

    “可你这不还没死呢!”

    “迟早会死的。”

    是呀,迟早会死的。

    这个倔强木讷又神经质的男孩子在最终决定回家后剃了个精神的寸头,在夕阳映射下波光粼粼的湖面旁伫立着的剪影像渡着金光,流浪狗都很敏感,不爱笑,很少撒娇。

    “我想回家了。”

    他的血凉在了魔都郊外的公路,买好的回家的车票永远压在玻璃下,和幼年时幸福的全家照一样被灰尘湮灭,那个爱喊别人一起吃橘子的男人最后吊死在医院的厕所,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给,和那个毛躁倔强又护短的小黄毛一样。

    主角最后从不盈利到愿意自掏家底的填补挽救数以千计的白血病病人,他疯到连坐牢都甘愿,法庭上也不愿为自己辩解什么。

    他被押送去监狱的路上一直望着脚底发愣。

    运送他的小警官像注意到什么似的,低声冲司机嘱咐开慢点。

    那一刻,他恍惚着转头的动作就像加了特效的慢镜头一样,窗外是十里长街般注视着他的白血病人们。

    他们都有着青紫厚重的黑眼圈,憔悴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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