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她转头看了一眼评委席,又转回来看着陈丰,眼神里多了一种东西——不是惊讶,是震惊。
她做主持人快十年了,见过无数选手,听过无数自我介绍。
但从来没有人能用这么短的一段自我介绍,给她这么大的震撼。
不是因为内容,是因为声音本身。
那声音从陈丰的嘴里出来,经过演播厅的音响系统放大,从四面八方的音箱里涌出来,像是一条温暖的河流,缓缓地流过每一个人的耳朵。
评委席上的王建国摘下了眼镜,李雪梅身体前倾,张扬放下了一直在转的笔,陈思思的嘴角翘了起来。
那三个新来的知名歌手——两女一男,坐在评委席的最右边——同时抬起了头。
坐在最边上的女歌手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短发,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里面是白色的t恤,看起来酷酷的。
她的名字叫谭薇,是十年前某个选秀节目的冠军,后来发过几张专辑,拿过一些奖,在圈内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她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表情淡淡的,但眼睛很亮,一直在看着陈丰。
中间那个女歌手年纪大一些,四十出头,长发披肩,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丝绒长裙,气质优雅。
她叫方敏,是那种“国家队”级别的歌手,上过好几次春晚,唱过很多影视剧的主题曲。
她的表情比谭薇更温和一些,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在说“有点意思”。
最右边的男歌手三十岁左右,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他叫郑远,是这两年比较火的民谣歌手,写过几首传唱度很高的歌。
他的表情是最夸张的——嘴巴微微张著,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陈丰没有注意到这些。
他站在舞台上,灯光打在他身上,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看到台下黑压压的人影和评委席上几盏亮着的台灯。
他继续说:“我上半年大学毕业,不太好找工作,就开始跑腿。跑了快半年了,送过文件、送过钥匙、送过饭、送过花、送过猫、帮人喊过话、帮人做过饭、帮人要过份子钱、还扮过大熊猫帮人哄女朋友。”
台下有人笑了,笑声不大,但很真实。
“上个月我参加了龙泉湖马拉松,拿了个第一名。今天来参加这个比赛,是因为我喜欢唱歌。就跟我喜欢跑步一样,没有别的理由。”
他停下来,看着评委席。
演播厅里安静了两秒钟。
然后谭薇开口了。
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带着一种慵懒的调子:“你说你跑了马拉松,拿了第一?”
“对。”陈丰说。
“全马?”
“全马。”
谭薇转头看了方敏一眼,方敏微微点了点头。
谭薇又转回来看着陈丰,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惊讶、有欣赏、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一个跑腿的,跑马拉松拿了冠军,现在又来参加唱歌比赛?你还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本事?”
陈丰想了想,说:“我的爱好有亿点点多,比如说做饭还行。”
台下又笑了,这次笑声大了一些。
谭薇也笑了,笑得很开,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做饭还行?行,下次有机会尝尝你的手艺。”
方敏接过话头,声音很温柔,像是一阵春风拂过演播厅:“你刚才说你喜欢唱歌,没有别的理由。那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唱歌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陈丰沉默了两秒钟。
这个问题他没有准备过。
他之前想过可能会被问到“你为什么要来参加比赛”“你有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你的梦想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但“唱歌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太简单了,简单到他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他想了想,然后说:“唱歌对我来说,是一种说话的方式。有些话说不出来,唱出来就可以了。”
方敏听完,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郑远扶了扶眼镜,说:“你准备唱什么歌?”
“《像我这样的人》。”陈丰说。
“毛不易的?”郑远的眼睛亮了一下。
“对。”
“好,你开始吧。”
陈丰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又睁开。
他转过身,朝舞台侧面的乐队点了点头。
音乐响起来,钢琴的前奏,简单、干净,几个和弦缓缓地流淌出来,像是在深夜的房间里点了一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