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他不知道到底在那里待了多久。
如果是在拍卖会开始之前,那恺撒的“镰鼬”,林志影的“蛇”都没能发现他。
来人穿着银灰色的西装、闪亮的皮鞋和玫瑰金的腕表。
极其健硕的身材将西装撑的几乎快要裂开。
他走到汉高对面的沙发上,仰天躺下。
汉高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微微皱眉:“你下次,能不能不要穿奇装异服?”
“你可不要污蔑我,看看这个Prada的订制西装,这个Hers的皮鞋,还有Zenith的手表。”
那个人坐起来,边说边在身上比划,最后他耸了耸肩,“明明很到位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你能不能把头上的东西摘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是谁。”
男人头上罩着一个画着雪人的外卖纸袋,粗糙的在两眼和嘴巴的位置扣出了三个洞。
“男人需要保持神秘感,而且总有人不知道我的身份。”
说完这话,他扭头看向屏幕。
他在刚才收到了一条消息。
汉高很自然的给男人倒了一杯烈性的龙舌兰酒。
“那个人,你觉得怎么样?”
“不算太差,最起码身上背着“神只”的标记,活了这么久。”
男人一下子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汉高看着他,想到了中文里的一个形容“牛嚼牡丹”。
他也将自己面前的酒,一饮而尽,随后给自己和他分别倒满。
“我可以把这理解为肯定吗?”
汉高抿了一口酒,说道。
“随你,只不过我向来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男人再次将酒杯一饮而尽。
“你打算做什么,不要冲动!”
汉高将酒杯砸在桌面,发出“啪”的一声。
“没什么,我只不过是在猎人网站上,下了一个小小的任务。”
男人说着亮起手机,拿过酒瓶喝了一口。
………………………
注1:原着里,昂热年轻的时候是个花花公子,所以这个年龄段,应该在泡妞
注2:这里指的是“里德金矿的故事”,1799年,12岁的里德小溪玩耍时,发现了一块重达17磅的黄色“石头”。
这块“石头”被当作门挡用了整整三年,被过路的珠宝商买下。
1803年,里德的父亲又在同一溪流中发现了一块28磅的金块,后来开搬办了金矿。
(以后注的内容,会单独发在作者的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