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州兵倒戈,就像抽掉了他脚下最后一块砖。
刚才还是铁板一块的阵型,转眼间就碎成了一盘散沙。
那些魏博人昨天还跟他称兄道弟、一起喝酒吃肉的人,现在正把刀口对准他的士兵。
“罗绍威这个废物!”
马嗣勋咬牙切齿,“堂堂节度使,在自家城里,被几个牙兵给杀了!”
他身边的亲兵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接话。
谁能想到呢?
三千牙兵,主力被调走,军械库被毁,被人从睡梦中惊醒,连甲都来不及穿就这样,居然还能反杀?
不,不是反杀。
是翻盘。
马嗣勋看着战场上的局面,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大营里的牙兵已经杀出来了,虽然衣甲不全,但那股不要命的狠劲,连他麾下最精锐的亲军都扛不住。
而倒戈的州兵越来越多,有些人甚至比牙兵还卖力,这帮墙头草,知道新主子要上台了,急着递投名状。
“全军听令!”
马嗣勋猛地勒住马,声音里带着不甘,但他知道,再拖下去,这两千多梁军就要交代在这里了,“我们撤!”
传令兵立刻挥动旗帜,梁军开始收缩阵型,试图向城外突围。
但想走,没那么容易。
温秀一直在盯着他。
从马嗣勋下令撤退的那一刻起,温秀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面“梁”字大旗。
他知道这个人必须死不是因为什么建功立业、封侯拜将的野心,而是一个更现实、更残酷的理由:
马嗣勋是朱温的人。
如果让他活着离开魏州,把这里的消息带回去,朱温会怎么做?
答案是肯定的。
立即发兵,然后报仇,屠城。
魏博牙兵就算打赢了这一仗,也挡不住朱温的大军。
三千残兵对十万宣武军,结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马嗣勋永远留在这里。
温秀从地上捡起一根铁枪,翻身上了一匹无主的战马。
这马不知道是哪个梁兵留下的,鞍具还在,口鼻喷着白气,显然受了惊。
温秀夹紧马腹,伏低身体,朝那面“梁”字大旗的方向冲去。
“温秀!”
李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又惊又急:“你干什么,别冲动,快回来!”
温秀没回头。
他知道自己冲动了。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单骑追敌将,这在评书里是英雄事迹,在战场上叫送死。
但他没办法,周围的牙兵都头们正在跟溃兵纠缠,只有他离马嗣勋最近。
马嗣勋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
“狗贼休走!拿命来!”
温秀的声音在战场上炸开,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和莽撞。
“什么??”
马嗣勋回头,以为哪个大将,结果看到一个身穿明光铠的少年骑兵正朝他冲来。
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还带着一道未干的刀痕,手里的铁枪平举,枪尖在火光中闪烁。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诧异。
哪来的愣头青?
但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瞬。
马嗣勋是朱温麾下宿将,跟过黄巢,打过朱瑾,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来取他的项上人头?
他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提起了马槊。
那柄马槊通体漆黑,槊锋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这是马嗣勋的成名兵器,跟随他二十年,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两马相交,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马嗣勋出手了。
马槊带着破风声刺出,那声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闷雷低沉、浑厚、带着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奔温秀的面门。
温秀脸色骤变。
这一槊太快了,快到他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他本能地往后一仰,整个人平躺在马背上,槊锋擦着他的鼻尖掠过,带起的劲风刮得脸颊生疼。
但马嗣勋的变招更快。
槊锋尚未收回,他手腕一翻,马槊猛地往下压!这一下要是压实了,温秀的胸口就是一个血窟窿。
温秀亡魂大冒,拼尽全力举起铁枪格挡。
“铛——”
金属撞击的声音震耳欲聋。
铁枪应声而断,半截枪杆飞出去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