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片划过琴弦,电流声带着暖意。他调整效果器,音色立刻变得温润柔和,不抢戏,却让整首歌多了一层质感。
和弦换了一组又一组。
主歌、预副歌、副歌,层次一点点堆起来。
他又坐向贝斯。
低音沉稳落下,像心跳,稳稳托住整个旋律。
没有炫技,只有恰到好处的铺垫。
方怡听得眼神发直,“这……这是一个人弄的?”
没人回答。
沈墨起身,走到鼓组前。
军鼓、底鼓、踩镲,节奏轻轻落下。
轻快、松弛,像散步一样舒服。
他打得不急不躁,每一下都卡在情绪上,不炸、不躁,甜而不腻。
控制室里,陈琳攥紧了手机。
独立音乐人她并不是没见过,但现场版,她还是第一次。
尤其是,一个人能把鼓、吉他、贝斯这些部分全玩明白的。
棚内,沈默拿起手风琴。
风箱拉开,音色温柔复古,像老电影里的浪漫。
一拉一合,甜意漫出来,裹着前面所有乐器,瞬间有了画面。
棚外彻底安静,明哥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
这小子又进化了。
之前只是在录歌上变态,现在特么是来抢饭碗的。
作词、作曲、编曲、乐器、录音,一个人就是一支乐队。
即便是他见多识广,即便他认识沈默,这时看沈默,也跟看个怪物一样。
片刻后,沈默出了录音棚,来到控制台。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旁若无人戴上耳机。
开始调试设备,音量、均衡、混响。
他的声音和这首歌并不是特别契合,所以声音上还需要精修一下,包括乐器。
木吉他的清脆、电吉他的温润、贝斯的沉稳、鼓点的轻快、手风琴的甜,一层层对齐,严丝合缝。
没有指挥,没有乐手,只有他自己。
和弦是他编的,旋律是他定的,歌词是他一句句磨出来的。
从白纸到完整编曲,不过短短时间。
得!
明哥已经确定。
这家伙,就是来砸锅的!
不是……
关键是这家伙怎么练的?
这才多久?
忍住心中的不可思议,明哥戴上耳机。
耳机里,传来沈默陌生又熟悉的歌声。
“再让我想一想,那最腻的情话怎么讲。”
“慢火熬的细水长流,念长长久久。”
歌声响起,这一次,配器完整,情绪饱满。
甜而不,暖而不烫,像真的尝到一口乌梅子酱。
旁边的方怡捂住嘴,眼睛发亮
“你浅浅的微笑就像乌梅子酱。”
“我尝了你嘴角唇膏薄荷味道。”
副歌一出,她心里都轻轻一颤。
“这首歌,能火!”
回响音乐属于沈默旗下的养老公司,工作量不像野草和听花岛,需要用命拼。
人最少,活也不多,但公司个个都是妥妥的专业人士。
方怡正是因为熟悉行业,业务精通,才成为回响音乐的负责人。
简单、好记、又甜又戳人。
这首歌在歌曲艺术性上,并不算优秀,甚至连它的原唱都认为,这是向市场妥协的一首歌。
事实也的确如此,这首歌在歌曲艺术性上或许不算啥,但,在传播度上,是真的牛,而且,也是真的赚钱。
忙了一会儿,控制器调配好后,他又再次钻进录音棚。
对着麦克风,比出一个OK手势。
明哥会意,也比出一个OK手势。
一遍过。
没有重录,没有修补,情绪从头到尾都稳。
唱到最后一句,他轻轻拨了下木吉他弦,余音慢慢消散。
棚里静了三秒。
然后,控制室的明哥先憋出一句,“这小子……果然是怪物!”
旁边的陈琳和方怡深有同感,跟着点头,“作词作曲全包,乐器全会,录音自己来。我今天也算长见识了!”
“好好听……我已经会哼了。”
“他到底还有什么不会的?”
“一首歌,一个人,全干了。这要是发出去,不得炸?”
议论声轻轻响起,全是震撼。
沈墨摘下耳机,回头看向门口,淡淡一笑。
他没觉得有多厉害。
抄歌而已,虽然有他雄厚的乐理知识打底子,但是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