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格雷姆叔叔
    【疾风,你自己不也是魔法少女吗?】

    疾风在卧室的床上辗转反侧,今天白天火林在学校里对她说的话,实在让疾风大吃一惊。

    她也是魔法少女?

    按照火林说的,最初那本《夜天之书》之所以会选择她,就是因为疾风本身就有魔力。

    只是作为一个孩子,她的魔力不可能很多。而且总是被《夜天之书》吸取,以至于到最后魔力不够《夜天之书》开始吸收她的生命力,这才是疾风几个月前瘫痪的原因。

    现在《夜天之书》被火林强行封印了,天天带在身边不可能再捣蛋,所以疾风的魔力也在渐渐恢复。

    也就是说,自己也可能和火林那样使用魔法?

    这个认知让疾风之后的一整天都有些恍恍惚惚。

    火林说,她可以教授自己魔法,但需要疾风学习《高等数学》《流体力学》《量子力学》等一些基础学科,这涉及魔法阵的绘制、魔力模型的构筑等等。

    又或者等一些时间,让火林想办法能不能鼓捣出一套魔导器。这样就能‘无脑’使用魔法了。只要输入魔力就行,根本不用考虑如何构筑魔法阵。

    疾风选择了后者,虽然让火林空手搓出一套魔导器感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疾风看来,应该比自己学会《高数》《流体力学》《量子力学》需要的时间要短一些。

    毕竟现在四年级的方程她就已经搞不懂了,以前三年级时光有一个X就挺麻烦的,现在又多了一个Y。

    她和火林明明是一个妈妈肚子里一起生出来的,自己却一点也没有火林的聪明智商。

    相比起还不见影的魔导器,火林从出版社的野原编辑那里得到了好消息。

    她的《暗夜男爵》已经在本月的《东京推理》上开始连载了,目前来看反响挺不错。

    这意味着她即将能拿到第一笔稿酬,而且只要不腰斩,接下来在完结之前每个月都能领到相应的钱。

    就如之前签约的待遇,完结后如果成绩好出单行本还有另外的稿费。

    火林从不会怀疑《暗夜男爵》的质量,那是上一个世界经过无数侦探小说爱好者认证的。

    是里程碑式的代表作。

    放在这个世界,哪怕市场不同,这里也有一些知名作者和经典小说,无法做到力压群雄,但独当一面至少没问题。

    双叶商社相当厚道,或许是千金买骨想要在作者界立下口碑,原本稿费应该延一个月支付的,但在文刊出版后的第二周,火林就收到了银行到款提示。

    第一个月的稿费入帐了!

    本月连载了2万字,按照400字7000日元,稿费足足有35万!

    这个年代,月薪能有30万已经是高薪。每月35万已经可以抵上在国税厅上班的公务员。

    反正比需要养四口之家、背了32年贷款的野原编辑本人要多得多。

    这也大大缓解了八神家的燃眉之急!

    “说起来,火林,你还记得格雷姆叔叔吗?”

    “谁?”

    “格雷姆叔叔,两年前联系我们的那个英国人。”

    “哦”这么一说火林有印象了。

    在他们父母过世没多久,在两人七岁那一年,有一位自称从英国来的名叫吉尔?格雷姆的大叔来找过他们。

    他说自己是他们父亲的远房亲戚,有意抚养他们。

    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被火林当即拒绝了。前世的成年人的记忆,让他很难不怀疑那老头是否是骗子。

    与其投靠一个英国来的老头,不如投靠海鸣市的叔叔。

    格雷姆大叔没有纠缠,当时表示尊重他们的选择,于是离开了。

    “怎么,他又来了?”

    “人没有来,但是寄来了礼物。”

    “礼物?”

    这倒是稀奇,若非疾风提起火林都快忘了这号人物。竟然还寄礼物过来,难道真的是他们的亲戚?

    “礼物是什么?”

    “我还没拆开看。”

    疾风将快递员刚刚送来的一个纸箱从玄关搬到客厅的桌上,纸箱有点重。黑猫快递,一般来说是运输鲜果、农产品之类的。

    所以是格雷姆大叔从老家寄来的特产?用裁纸刀撕开胶带,当疾风打开纸箱后,却发现里面是她从没见过的看不懂的东西。

    “咦?”火林惊呼一声。

    “火林知道这是什么?”

    “恩,知道。是秘银和魔能水晶。”

    火林拿出其中一块通体无色透明的晶体,乍然看很象是玻璃,或者天然水晶,但那确实是魔能水晶。

    和《夜天之书》中记录的一模一样。

    至于那一块块银锭也确实不是普通白银,火林将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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