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千军万马避黑袍
西营地,点燃了多斯拉克人营帐。

    好火啊,这一场大火比红草原之战的火焰还要浓烈。

    “是一条幼年的龙,但已经可以上战场。这并非是仓促可以孵化的,至少有几年时间。没有秘密可以瞒过布拉佛斯人,只有一个可能,韦赛里斯去了瓦雷利亚废墟。”蓝色头发的格里芬握住了自己的拳头,骨节紧握到发白。

    “难怪,难怪如此,他有这种自信。”米斯.托因恍然大悟的说道。“他有龙。无需黄金团援手,即已焚烧了多斯拉克蛮子和泰洛西人的后勤。”

    “从战争上来说,烧掉粮道这一招狠毒,但确实切中了要害。”

    年轻时,格里芬和大多数骑士一样鄙视弓箭手和计谋,相信力量和勇气,但他在流亡生涯中汲取了更多智慧。

    计谋和弓箭若运用得当,跟长剑一样厉害。

    “可他不是我想要的国王,真正的王座应该属于雷加的儿子。”格里芬冷冽的说道。

    格里芬不曾对疯王有半分眷恋,格里芬爱的不是坦格利安,他只是爱着生命中的那颗明星。

    “雷加的儿子没有龙,没有去过瓦雷利亚废墟,也没有其他真龙的陪伴,更没有威望。他没有什么可以比得上叔叔。”米斯冷酷的反驳道。“你的王子还是个十一岁的孩子,但他叔叔已经是当世最为危险的战士之一。”

    格里芬没心情争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鸣钟之役过去了好多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格里芬,尤如一场慢性疾病。

    “我们会有龙的。”格里芬看着米斯。“总督说出来的秘密。

    “胖子的话。”米斯看着格里芬。“这游戏太危险了,我的朋友。胖子现在在潘托斯,而韦赛里斯国王就在面前。我们屈膝之后,会有另外一种光明的前程。”

    格里芬看着米斯,想到鸣钟之役自己的失败,他没有放火烧镇,最终失败。

    格里芬渴求击杀劳勃的荣耀,却不愿背负屠夫的骂名。所以劳勃才从手里溜走,在三叉戟河上害死了雷加。

    “我姑负了父亲,”格里芬说,“但我决不会姑负儿子。”

    “雷加的儿子。。。”米斯很想问一问格里芬这个孩子的真相,他自己知道的一点真相。

    但真相太过伤人,他选择了沉默。

    米斯看着格里芬,我们进行的是权力的游戏,而不是两条母狗争骨头。我很抱歉,我也欺骗你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