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创作三周年的回馈
    九月二十六日,洛瑾年坐在出租屋的书桌前,计算机屏幕上开着一份空白文档。

    三年前的这一天,他在这个世界的角落里,敲下了人生中第一个字——重生之后的第一个字。他从来不记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具体日子,但他在网上发表第一篇短篇《奶奶》的日期,那是他给自己找的另一个生日。

    所以他选在这一天,用一个故事,送给那些三年来一直在等他的人。

    晚上八点整。

    《故事会》杂志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一个没有任何预告的新帖。

    发帖人ID:早春的茶。

    标题:《七宗罪》。

    正文从第一行开始就让人喘不过气。

    一个暴饮暴食的胖子被活活撑死在家中的餐桌前,脸埋在一碗意面里,手指上沾满了油脂。冰箱后面的墙壁上,有人用油脂写了一个词——Gluttony。

    一个富有的辩护律师在自己办公室里被杀害,现场的地板上用血写着“Greed”。他身上被割下了一块肉,伤口整齐得象是在完成某种仪式。

    一个毒贩被捆绑在床上,整整一年不见天日,靠凶手定期注入的流食维持生命,身体早已在床单上溃烂发臭。墙上贴着一张纸条:“我终于想起来他是个活人了。”

    一个妓女被凶手特制的器具杀害,现场的录像带记录下了整个过程。录像带的封面上手写着“Lust”。

    一个模特在豪宅中被发现,脸上被凶手割伤,左手被砍断,右手握着电话——在死前最后一秒,她还在拨号求救。一只手被用胶水粘在一本摊开的《圣经》上,翻到“Pride”那一页。

    五起命案。五宗罪。两个警察。

    一个是还有七天就要退休的老探长沙摩塞,他沉稳老练,心思缜密,在这座永远下雨的城市里活了半辈子,见过了所有黑暗,却依然相信要做完最后一件对的事。一个是刚刚调到这个警局的年轻警探米尔斯,他血气方刚,脾气暴躁,带着怀孕的妻子搬到这座混乱的城市,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什么。

    他们在五天之内,一步步被那个看不见的凶手牵着鼻子走。

    洛瑾年的手指在键盘上几乎没有停过。他不需要构思故事结构,不需要斟酌人物台词,不需要思考情节走向——这部小说和所有他从前世搬运来的东西一样,在他的脑子里已经有完整的形态,他只需要做一件事:还原。

    还原那座永远下着雨的无名城市。

    还原沙摩塞在图书馆里翻阅但丁《神曲》时,发现凶手作案逻辑时的那个瞬间。

    还原米尔斯看到第一名受害者被强制喂食至死的现场时,胃里翻涌的恶心与愤怒。

    。那个凶手。那个自称被上帝选中的人,那个把自己当作“神罚”执行者的狂信者。他不是普通人认知中的嗜血杀人狂,他杀人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他觉得这些人该死。

    饕餮的人就该被撑死。

    贪婪的人就该被割下自己的肉。

    懒惰的人就该被困在床上腐烂至死。

    淫欲、傲慢、嫉妒、愤怒——剩下的四宗罪,他会用剩下的四个生命来完成这场宏大的仪式。

    洛瑾年在文档里写下了一段让凶手自己说话的台词,放在了小说大约前三分之一的位置。这几段话将整部小说从“连环凶杀案”升维到了哲学层面:

    “我是被上帝选中的。”

    “这个世界已经烂透了。人们每天看着罪恶发生,然后转过头去。暴食、贪婪、懒惰、色欲、骄傲、嫉妒、愤怒——这些罪每天都在发生,没有人觉得有问题。我只是替上帝来提醒他们——你们有罪。”

    沙摩塞问他:“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有资格审判别人?”

    “你们都看不见。你们太忙了,忙着赚钱,忙着生活,忙着忽略那些发生在你们眼皮底下的罪恶。你们需要的不是警察,你们需要的是一个——先知。”

    小说的中后段,是整篇最让人喘不过气的部分。

    凶手在完成了五宗罪之后,突然出现在警局自首。

    他的要求很简单:带沙摩塞和米尔斯去郊区,那里还有两具尸体。最后两宗罪。

    尸体在郊外的一片空地上。黄昏的阳光把整个天空染成了橘红色——这是整部作品里最亮的场景,也是最黑暗的。

    来的路上有一个快递,送到了正在车里等待的沙摩塞手上。盒子里,是米尔斯妻子的头颅。凶手说:“我羡慕你,米尔斯警探。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爱你的妻子,她肚子里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这些我都没有。所以我杀了她。”

    “我就是嫉妒。”

    盒子里的东西是那封“快递”杜用生命完成的最后一块拼图——他是“嫉妒”,而米尔斯就是“愤怒”。

    米尔斯拔枪,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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