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梳理官制
    “警察,其实就相当于治安官。”哈恩见众人疑惑,赶忙解释道:

    “除了镇压叛乱这类重大案件,其他诸如日常治安琐事,都由警察负责处置。而且,他们作为地方官的得力助手,通常会配备枪支,对付那些闹事的暴民,效果极佳。”

    身为英国人,他对苏格兰场的警察体系极为熟悉,自然觉得有义务为众人详细介绍

    早在1800年,格拉斯哥市便出现了第一支职业警察队伍,此后,各地纷纷效仿设立警察机构。

    紧接着在1856年,英国议会更是要求各郡都要设立警察局,专门处理治安相关事务。

    欧洲其他国家见状,也纷纷将警察职业化,使其成为政府维护治安的重要暴力机构。

    “容臣冒味直言!”内政部尚书周大通拱手说道:“如今各县已然设有衙役、捕快,为何还要另行设立警察呢?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这个问题问得好!”徐炜神色认真地回应道。

    “各县设有三班衙役,分别是快班(类似达警)、皂班(类似刑警)、壮班(类似武警),其中与警察职能较为相近的是皂班。”

    “然而,皂班往往只听从官府指令,时常欺上瞒下,导致冤案、悬案、错案层出不穷。

    想必大家都是从大清而来,对衙门里的这些情况再清楚不过。”

    “我之所以要设立警察部,就是希望判案、审案能够更加专业化,实现独立办案、公平审案,

    让地方衙门从繁杂的断案事务中解脱出来。

    说白了,设立警察这一举措,是要让律法执行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地方政府,既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也能削弱地方权力。

    “既然如此,那为何不归入律法部(原最高法院)呢?”周大通眉头紧皱,继续问道:

    “毕竟律法部负责制定法律,警察负责执行法律,二者结合似乎顺理成章。”

    律法部在中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魏国的各类法律,或者配合魏王及朝廷,在参考英国和大清法律的基础上,进行删减修改,以适应魏国国情。

    比如婚姻法,英国只承认一夫一妻制,而魏国却承认一妻多妾制,并且制定法律保护妾生子的权益。

    具体规定为:嫡子继承一半家产及爵位、名誉,庶子平分另一半家产。

    当然,若有遗瞩,则以遗嘱为准。

    同时,在休妻休妾方面,魏国又参考英国法律,要求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家产,保障其生活不至于无以为继。

    而这,在大清是难以想象的,

    象这样中西合璧的法律,在魏国还有很多,难以一一枚举,但却是魏国发展所急需的,

    由此可见,律法部肩负的责任重大且深远。

    担任律法部尚书的乃是原兴汉军的军法官法子肠。

    其生得一张国字脸,天生自带正气。

    法子肠本是江南典型的破落秀才,因战乱而一无所有,无奈之下被徐炜招揽入军。

    起初,其负责掌管文书工作,后来徐炜发现他做事一丝不苟,且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于是将他提拔为军法官,之后又升任律法部尚书。

    “并非如此!”法子肠听到周大通的提议,直接摇头否定。

    “制定法律与执行法律,这完全是两回事。徜若将二者混为一谈,律法部的权力将会大得惊人,如此一来,权力就会失去平衡,这是万万不妥的。”

    见法子肠主动推辞,众人也不再多说什么,警察部便这样顺势成立了。

    经过众人一番推举,大家觉得原律法部左侍郎纪子穆是担任警察部尚书的合适人选。

    一来,他能文能武,出身童生,又有三四年的从军经历,资历颇深。

    二来,这人性子耿直,为人正派,是众人公认的品行端正之人。让纪子穆担任警察部尚书,可谓恰到好处。

    “那就纪子穆吧!”这个提议正中徐炜下怀,他当即点头应允。

    接着,众人又开始商讨警察招募问题,

    大家一致认为,可以一边从民间招募品行良善的子弟,另一边从军中挑选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兵添加。

    在机构设置上,县设立警察科,府设立警察处,中央则为警察部,形成层层监督的体系。

    地方警察既要接受县里的指导,也要听从上级警察部门的指示,属于双重领导模式,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警察的半独立地位。

    “大王,警察的培训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哈恩赶忙提醒道。

    “他们不仅要熟悉魏律,还得身手矫健,识字明理,身体健康,并且要会使用枪支。”

    这几个条件,可比当兵的要求高多了。

    “没错,确实得建一座警察学校,专门对他们进行培训才行!”徐炜深表赞同地点点头。

    随后,众人又讨论起警察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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