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明天你陪李天。”
“他恨我!”
“他不肯要我的!”
“唉~”一想到自己的身世,沈玉容也不由得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兵荒马乱的年月。
女子的命可真是苦啊!
第二天,天放晴。
李天起了个大早,来到米瓮边一看,眉头微皱,米瓮已经见底了。
要养活三个老婆,仅靠陈将军赏赐的二十斤腊肉和十几两散碎银子可是不够的。
李天想到了打猎。
石头村四面环山,往东走五十里就到了南开城,往北走十多里地,就是太行山脉。
太行山脉山深林密,物资丰富,附近十几个村的猎户都在太行山脉打猎。
若是放在以前,他除了打铁,对打猎是一窍不通。
但现在,
李天拿起了放在锻造炉边的手弩轻轻地摸了摸。
有了这玩意。
不要说猎杀个野兔,山鸡,就算猛虎也猎杀得了。
离正式加入义军还有十天的时间。
李天想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地改善一下家里的生存条件。
最起码,给自己几位娘子多留点银两,不至于叫她们忍冻挨饿。
“李天,不,李郎手上拿的是何物?”
就在这时,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李天身后响起。
李天回头一看,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站在自己的身后,身着翠绿长衫,虽然有些脏污,但难掩傲人的身材。
只可惜,脸上带了人皮面具,失了几分颜色。
“是玉容啊,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
李天把手里的短弩放在了铁炉边,有些得意地介绍道。
“这是我给自己制造的护身手弩,五十米内可穿皮甲,百米之内取人性命易如反掌。”
“最关键的是,它发射起来,无声无息,不像普通的弓弦,会有明显的嘎吱声。”
“手弩?”
沈玉容目中绽起一片好奇之色,往李天面前的手弩瞧了两眼,珠圆玉翠般的声音再次响起。
“猎户所持弓弩,能射两百米,力可穿动物毛皮。”
“军中弓弩,能射三百米,力可穿皮甲。”
“你这手弩如此细巧,却能在一百米内穿透皮甲,莫非是在吹牛?”
“何止皮甲!”李天顿时乐了。
他这弓弩在这个时代便是跨时代的技艺,更何况他的箭头是用星外陨铁打造的。
能穿皮甲是他往小里说,能不能穿透铁甲犹未可知。
“娘子莫非不信。”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李天也懒得和沈玉容废话,直接说道。
“我们不妨当场做个试验,若是一百步内射不穿皮甲,我这辈子不碰你。”
“若是我能轻易洞穿皮甲,那就请娘子把脸上的人皮面具拿掉,叫为夫看看你的真容如何?”
“啊!”
沈玉容惊呼一声,“你……你是如何知道我戴了人皮面具的,我在义军中逗留十几日,并无人发现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