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皆深染血污,刚一落座便出现一小片真空局域,凝固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和蛋白质被细菌分解成难闻酸臭味。
IRT1号线是实打实的百年地铁,
布鲁克林大桥之下的东河河底,繁华北美的中心之下,竟埋藏着这样一个斑驳的地铁站。
裸漏的铁渠道、建筑工地似的粗水泥柱,还有上个世纪的瓦斯灯泡……
地铁站用这些成旧的物件,无声诉说着他将近百年的历史,几乎快要赶上美国历史了!
同样得益于地铁站历史悠久、设备老化,因而管控相对宽松许多。
也正因如此,泰图斯二人得以搭上列车,但按泰图斯的来看,他的口才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告诉安保,他们这个叫Cosplay,扮演的是顶顶大名的杀手:暗杀世界!是年轻人的流行文化!
你说这个血怎么这么真?废话,不真能叫仿真血包吗?
他看着安保频频点头,甚至每说一句话就点一下头,以为自己大获成功!
直到,他的馀光瞥见一个内个帅气地飞跨栏杆,而一旁的安保大口吃着麦当劳热乎乎的芝士牛肉汉堡看得津津有味……
故事再次回到约翰和泰图斯的对话。
“告诉我,你到底想做什么?”
约翰尤豫片刻,补充道:
“你得让我心里有个底。”
泰图斯毫不尤豫道:
“我想杀死维戈.塔拉索夫,而约翰.威克你欠我一次,记得吗,我救了你的狗,还守了你一个大男人整整一个晚上。”
约翰凌乱发丝下冷峻的眸子微微下压,看向钢制地板,缓缓道:
“真的只是如此吗,你这样的人……”
约翰脑子里浮现出泰图斯身上种种用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称之为神迹也不为过了。
但约翰更倾向于,他是恶魔……
泰图斯思索片刻,解开背带,‘哐当’一声大马金刀地将大提琴盒立在身侧。
“我这样的人……我是哪种人?”
“其实…我想成为一个传奇。”
“你知道成为一个传奇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吗?”
约翰微微诧异,漆黑的眼眸里过往瞬息万变,好象千军万马自心头过。
他曾经就是地下杀手世界当之无愧的传奇,活着的传奇,他曾拥有一切和爱他的妻子。
泰图斯继续说道:
“一个令人敬畏的壮举。”
“一项真正令人惊叹的成就。”
约翰愣了片刻,毫不客气地评价道:
“幼稚……”
泰图斯忍俊不禁,他想或许他就是一个幼稚的人。
他追杀维戈的最初目的是勇气与荣耀之神的赐福,而克劳福德那个老家伙的任务算是次要目的。
但现在,他有了一个更伟大的目的,值得为此奋斗终身:
成为一个传奇,地下杀手世界的传奇,整个北美的唯一神明!
泰图斯想,这绝非他的一时兴起,而是深思熟虑……
他是南区长大的孩子,他见过人们戏称为斩杀线之物的真实威力,目睹那些上层人士如何一步步侵占他们的街区,贫民窟莫名开始里出现高档咖啡馆、高端西餐店,大批素食主义者入住……
他们让北美变成一台资本主义的帝国机器,用人们崩溃的精神、破碎的梦想以及民脂民膏做燃料,当然还少不了诸如叶子和糖粉之类的润滑剂。
长久以来,他们从民生根本上控制着一切,好的大学和工作必不可缺推荐信,医疗系统只为那些有体面工作的人服务,日复一日工作难以缺乏成瘾的强化剂……
他深知FBI无法改变不了现状,既然如此,那么为何要在一条无疾而终的路渐行渐远呢?
为何,他就不能成为新世界的神呢?
而北美这个屎盆子镶金子似的世界,需要一个神,一个真正的神!
而成神的第一步,他想先试着成为一个传奇,把那个该死的高桌会掀了,一个金钱和权力统治的世界并不值得存在。
北美需要改变……
念此,泰图斯微微一笑,问道:
“约翰,你知道成为传奇的诀窍是什么吗?”
“什么?”
“拿上你的家伙——咱们干他娘的!”
……
布鲁克林区,小俄罗斯教堂。
这是一所哥特式建筑,高耸的尖拱直插天际,烈日叫人难以直视,彩绘的玻璃折射出斑烂的光。
泰图斯和约翰对视一眼,大步走进教堂,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