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他得做大
分。

    他盯著她看了好久。

    慢慢地,那些刚才隔壁传过来的话,又一句一句地在他脑子里回放了一遍。

    “我真的不想上班。”

    “今天太冷了。”

    “要是你能挣得多一点,我就辞职在家不上班了。”

    厉锋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他知道苏媚那种话十有八九就是早上起床的牢骚,未必当真。

    林涛那个家庭情况,靠林涛一个人四五千块的工资也不够苏媚不上班的。这两口子吵归吵,绕来绕去,最后还是得苏媚自己起床、自己挤公交车、自己去前台坐著。

    可他听著这些话的时候,脑子里却没忍住地想到了郑潯佳。

    他怀里这个小姑娘,跟苏媚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人。

    苏媚抱怨的时候带著撒泼耍赖,说出来就为了让林涛听见。她其实知道自己离不开那份两千多的工作,知道自己没有不上班的资本。

    可郑潯佳不一样。

    她从出生起就是被金丝笼里养著的。郑家虽然现在不是她的家了,但她过去二十年享受的那种生活,三餐有人做、衣服有人洗、出门有司机送、想要什么开个口就有,是她的本能。

    厉锋很早就发现了。

    他的小妻子不是不能干活,相反,她適应力强得惊人,做饭、收拾屋子、写文章、谈gg,没几个月就什么都会了。

    可是她骨子里就不是那种“必须每天五点半起床、挤公交车、坐进格子间、对著电脑做八个小时报表”的人。

    她现在做的这一切,表面上是工作,可她每一项都做得开开心心的。

    挑衣服她开心,拍照她开心,写文案她开心,看后台数据涨粉了她也开心。

    她不是在上班,她是在过日子。

    如果有一天,她也像苏媚那样,要在冬天冰冷的早晨从温暖的被窝里挣扎著爬起来,要在零下几度的公交车站台上裹紧羽绒服等车,要在格子间里坐够八个小时,要被领导骂、被客户摆脸色、被同事算计,她受不了的。

    厉锋很清楚。

    不是她不肯,是她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罪,骨子里那股娇气藏不住。

    她可以接受从郑家被赶出来,可以接受住六楼合租屋,可以接受一床鹅绒被都要算计著打折买,但她不应该被生活磨成苏媚林涛那种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就早上五分钟內吵三次架的样子。

    厉锋的视线落在她蜷起来的小手上。指节纤细,指甲修剪得圆圆的,一点茧子都没有,连指腹都软得像棉花。

    这双手从小到大没干过粗活。

    就算这几个月开始下厨,她也很注意,每次做饭之前都会戴上一副薄薄的橡胶手套,她说怕油烟把皮肤弄粗糙,怕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

    厉锋深吸了一口气。

    他在心里把这件事想得很清楚。

    郑潯佳喜欢做博客就让她做博客,喜欢写微博就让她写微博,喜欢拍穿搭就让她拍穿搭。

    她现在二十岁,正是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的年纪。让她做就对了。

    万一有一天,她做累了。

    到那时候,他得养得起她。

    厉锋的眉眼慢慢沉了下来,眼底翻涌著一股极冷极锐的东西。

    他这个月到手三万多,听上去不少。但他清楚得很,这点钱在滨城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买不起。

    整租一个两千八的电梯房就要花掉他將近十分之一的收入,这种规模的盈利,撑不起郑潯佳真正应得的生活。

    他得做大。

    不只是把事业做大,他得把这家公司做成一个能扛得住风浪的平台。

    陈卫国那天提到的app,他这两天一直在琢磨。

    下个月他打算抽时间去几家高校的招聘会上看看,物色一两个肯踏实干的技术合伙人。他还得开始研究滨城的几个核心商圈,把锋行的配送网络铺到那些地方去。

    他得让锋行同城从一个小公司,变成滨城本地的一张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