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林禹堂已经检查起桌上的空酒瓶来,啤酒肯定是喝完了,只有古越龙山的瓶子看不出来是否还有剩酒。
“这样吧,阿逍老弟,啤酒就不拿了,咱们在上两瓶黄酒意思一下,趁着我们美琪还能帮着倒倒酒,今天必须得跟老弟把感情加深一下才行。”
林禹堂偻着胡一逍的肩膀,俩人抽着烟,嘴里的烟雾到处逸散开来,其实这哥们也有七分醉意了,只是意志坚定,加之喝了酒脸色不变,倒也真能唬住不清楚的陌生朋友。
算算也差不多,开头两瓶茅台,基本上是领导之间相互磨合的时候消耗掉的,算到李闻和胡一逍头上,顶多只分到了三四杯那种小盅的量,这对他俩来说没有杀伤力。
后来换到洋酒,拼杀刚刚起步,另外两个战圈感情进化得更加迅速,所以轮到李闻和胡一逍的时候,加起来能喝了差不多200就了不得了。
再换到古越龙山,这倒是战圈均分的,两瓶加起来1000,这其中王美琪1VS2喝得最多,牧马兄弟加起来最多600。
总体算下来,苟了两个小时,他俩慢喝慢喝均摊着分量,也就4杯小茅台、100洋酒加300黄酒,啤酒到如今都还没沾过。
胡一逍或许有点晕晕的了,但李闻只要不装,真能自己开个车回鹏城去都没问题。
但林禹堂则不然,这哥们一直在以少胜多,白酒洋酒黄酒啤酒一路下来,毋庸置疑是包厢里喝得最多的人。
叫嚣着再开两瓶黄酒,林禹堂这回是真没欺负人的,黄酒至少度数不高,又没有啤酒那么撑肚子,而且还是胡一逍正喝着的酒类,可谓诚意满满。
然而,逍遥哥才不在乎他的诚意不诚意的,早就和李闻形成了默契。
坐在他这位置,还能侧眼瞧到李闻的动作,故而等李闻扶好老江和老棠之后,胡一逍伸手指着李闻嘟噜着说道:“行啊,和林总加深一下感情,阿闻,咱们喝什么酒,黄酒没意思哦,是不是?”
!”李闻顺着杆子往上爬,这两货如今打起配合来真是丝滑得很。
胡一逍秒懂李闻或许有新的战术,于是没夹烟那只手对着好兄弟就比了个大拇指:“林总,我跟你讲哦,这阿闻可是我亲老弟来着,要加深感情,你不能跟我一个人加深,必须得把我老弟加之。”
林禹堂这两个多小时也观察过的,先前介绍和名片互换的时候就清楚,李闻年纪轻轻就是众易金融公司业务拓展部的部门经理了,光看名片,不懂内情的以为这是和胡一逍同级别的家伙。
整个众易金融六人组里,作为魔都本地佬最懂时尚,别看罗沛总一副商务休闲的样子显得很高档,但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林禹堂认为他能配置上这些并不令人稀奇。
关键是胡一逍和李闻,俩人衣着打扮明显有同系列的嫌疑,不看其它,只瞧俩人脚踩休闲的撞色板鞋,而不是其他人那种商务或者休闲的皮鞋,林禹堂就晓得,光那鞋子绝对不是拿着万儿八千工资就能配置得起的装备。
就如同他脚下这双棕色的英伦进口皮鞋,上千英镑的高端定制款式,换到同单位的总行同事们,也不见得有人舍得穿着上下班。
先敬罗衣再敬人,虽然林禹堂表面上看起来对谁都客客气气的,但明显在斩杀丑壮组合时,只用一打啤酒就将人搞定,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人家真有点不把他俩当回事呢?
事实就是如此残酷,李闻突然想到的这一点,特么自己上世也是被这货用啤酒搞定的,顿时生出一丝报仇之心。
“今天算是见识到了林总的全攻全守,四种酒都喝得没味了,咱们换个口味,我刚让朋友给我调了两瓶707过来,逍哥你上次还说我家里那个味道不对,今天看看魔都的707有什么差别。”
李闻反身帮着服务员分配好高脚杯,天鹅颈的醒酒器里,血色的红酒妖艳异常,也没太多讲究,往杯里一倒,觉得差不多了就停下,但那分量绝对不是所谓的餐桌礼仪里的分量。
“可以哦阿闻,在这都能有朋友送酒。”胡一逍才没管有没有在李闻家里喝过什么707、808的,抓着高脚杯就磨着桌面摇晃了几圈:“禹堂兄,这707应该不比古越龙山档次低,来吧,感情深,咱们先闷一个。”
林禹堂还没来得及说话呢,高脚杯就被递到了手里。
他当然知道奔富707比古越龙山贵了一倍有多,先前用精酿啤酒搞定了丑壮二人,本想拿这一千多一瓶的黄酒和人加深一下私交,也算把档次拉满了,谁知道这俩年轻人自己换来了红酒。
林禹堂不晓得他们这是有意还是无意,自家知道自家的事,他魔都分行混酒魔王的名头并非浪得虚名,唯有一点,那就是混到最后绝对不能混红酒,这是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