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停在门口,陈夜付了钱推门落车。
安然跟在他身后,小脸绷得紧紧的,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了。
这里和我家那边的县看守所,感觉完全不一样。
她心里直打鼓,那股无形的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
“走吧。”
陈夜跟没事人一样,径直走向门口的武警岗哨。
“您好我们是君诚律所的律师,申请会见在押人员林霜。”
陈夜递上自己的律师证和律所的介绍信。
负责登记的年轻武警检查了一下证件,又在计算机上敲了几下。
“等着。”
说完,便低头忙自己的再没抬头。
陈夜也不催,拉着安然在旁边的铁长椅上坐下。
翘起二郎腿,一副闭目养神的德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分钟,二十分钟……
安然如坐针毯,手心全是汗。
她凑到陈夜身边,嗓子压得跟蚊子哼似的。
“陈老师,他们……他们是不是在故意叼难我们?”
陈夜眼皮都没睁。
“不然呢?请我们喝茶?”
安然被噎了一下,不敢再说话了。
又过了十几分钟,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男人才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他扫了一眼陈夜和安然,把手里的证件丢在桌上。
“你们是林霜的律师?”
“是。”陈夜站起身。
“回去吧。”中年男人挥了挥手象是赶苍蝇。
“案情敏感,在侦查阶段不予会见。”
安然的脑袋嗡的一下。
不让见?那今天不是白跑一趟?!
“凭什么?!”她急了,脱口而出。
中年男人这才斜了她一眼。
那眼神里的傲慢是权力浸泡久了才有的味道。
“小姑娘,这里是看守所不是你们律所。”
“我说不让见,就是不让见。”
“这是规矩。”
安然被这股气势压得俏脸涨红。
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委屈地看向陈夜。
陈夜却笑了。
他把安然拉到自己身后。
拿起桌上的律师证慢条斯理地擦了擦。
“这位领导,贵姓?”
中年男人哼了一声:“我姓王。”
“王科长是吧?”陈夜把律师证收好。
往前走了一步,“您刚才说侦查阶段不予会见?”
“没错。”王科长不耐烦地确认。
“您还说,这是规矩?”
“是。”
“那我倒想请教一下王科长,”陈夜的语气很平静。
但每个字都象钉子,“您说的这个规矩,是写在哪条法律里的规矩?”
王科长的脸僵了一下。
“我们看守所有我们自己的规定。”
“规定?”陈夜的声音不大,却清淅地传遍了整个接待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您应该比我熟。”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陈夜一字一顿,说得清清楚楚。
“王科长,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时代。
我今天带着全套合法手续来的。
您用一个案情敏感就想把我打发了?”
“请问是哪个级别的领导,给了您超越法律的权力?”
这一番话,不带一个脏字却句句诛心。
王科长的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他没想到这个看着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嘴皮子这么利索,还敢当面拿法律条文来压他!
【操,碰到硬茬子了。】
“而且。”陈夜继续施压。
“法律还规定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才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他凑近了一点,直视着王科长的脸。
“请问王科长,我当事人的案子属于这三类里的哪一类?”
“是危害国家安全了,还是搞恐怖袭击了?”
王科长被问得哑口无言,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安然在旁边看得目定口呆。
小嘴微张心里只剩下两个字: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