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胡搅蛮缠,也得拖下去!
吴良深吸一口气,强撑着站起来。
“审判长!”
“就算……就算这录音是真的。”
“就算当时的签署过程存在遐疵。”
“但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他抓起话筒,声音拔高试图用音量来掩盖心虚。
“这五年来,是我们红曜集团在经营‘清润堂’这个品牌!”
“是我们砸了几十个亿去打GG!”
“是我们请了顶流明星代言!”
“是我们铺设了全国的销售渠道!”
“可以说没有红曜集团,就没有今天的‘清润堂’!”
吴良越说越顺,仿佛找到了道德的制高点。
“现在品牌值钱了,盛元药业就想凭着一段录音把牌子拿回去?”
“这公平吗?”
“这是对我们这五年投入的巨大掠夺!”
“我们要保护的是市场秩序,是投资者的信心!”
“这牌子要是判给了盛元,他们能运营得好吗?”
“要是牌子倒了,那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这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
把一个强盗逻辑,硬生生包装成了为了品牌好。
旁听席上,有些不懂法的人甚至开始点头。
觉得这律师说得好象也有点道理。
毕竟这几年,确实是红曜把牌子做大的。
陈夜笑了。
被气笑了。
这帮人,果然是不要脸到了极致。
既然你要跟我讲道理。
那老子就教教你,什么叫道理。
“啪!啪!啪!”
陈夜鼓起了掌。
掌声清脆,讽刺意味拉满。
“精彩。”
“吴律师这番话,不去当传销讲师真是屈才了。”
陈夜停下鼓掌,往前迈了一步。
气场全开。
那股子从市井里练出来的狠劲,混着法律人的威严。
直接压得吴良不敢直视。
“按照你的逻辑。”
“我去你家偷了个孩子。”
“我给他吃好的穿好的,送他上贵族学校。
把他养得白白胖胖,考上了好大学。”
“这时候亲生父母找上门来了。”
“我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这孩子归我了!
因为是我花钱养大的!还给他父母就是浪费人才?”
“你问问在座的各位,问问全天下的父母。”
“这是什么混帐逻辑?!”
“孩子被偷了,那就是被偷了!”
“不管你对他多好,你也改变不了你是个人贩子的事实!”
陈夜猛地一拍桌子。
那一声巨响,震得赵审判长的眼皮都跳了一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陈夜的声音如洪钟大吕,字字铿锵。
脑海中的“法律本能”正在疯狂输出。
每一条法条,每一个字眼,都精准得象是手术刀。
“无效!听懂了吗?”
“不是可撤销,不是效力待定!”
“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也就是说,从你们红曜集团动那个歪脑筋。
给赵德柱打那五千万的那一刻起。”
“这份所谓的协议,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
“不管你们后来投了多少钱,也不管这牌子现在值多少钱。”
“那都是创建在违法犯罪基础上的空中楼阁!”
陈夜指着吴良,步步紧逼。
“现在你居然还有脸跟我谈公平?”
“谈投入?”
“你们那是投入吗?你们那是销赃成本!”
“你们强占了别人的东西。
赚得盆满钵满现在主人来要回去了。”
“你们还要跟主人算帐?”
“我看你们是强盗当久了,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陈夜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全场。
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
逻辑严密,比喻通俗又狠又准。
直接把吴良那个所谓的品牌价值论轰成了渣。
痛快!
旁听席上,几个年轻的实习律师忍不住想起立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