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但以精骑驰射,蹈其隙,冲其乱,其众必溃。善弓马,能左右驰射,摧锋陷阵,便是对边军骁将最高的期许。你此次购弓聘匠,乃固本培元之举,功莫大焉。”
他目光鼓励地看向田豫:“可还有其他器械所得?”
田豫精神一振,继续禀报,语速平稳而清淅:“除弓箭之外,自焦氏处,另购得精铁环首刀四十柄!又购得精铁矛头五十枚,木杆可由庄中自备;短柄手戟二十柄,可投可格;以及大斧、重锤等破障摧坚之器十数件。”
他稍作停顿,解释道:“主公明鉴,甲胄、弩机乃朝廷明令禁绝之物,焦氏虽有其货,亦不敢公然大量出售,且价格奇昂,一领两当铠索价数万钱乃至十数万钱,一具臂张弩亦需万钱。”
“故豫未敢擅购。但这些刀、矛、戟、斧,虽亦属兵械,然间猎户、豪强护卫亦多用之,界限模糊,购置无碍,且价格合宜,足堪我部目前使用。”
刘备颔首,这购置清单正合他意,也显田豫懂得权衡与分寸。
依靠目前庄园内那区区三两名铁匠带着十几个学徒的小作坊,即便日夜不休,鼓风扇火,一个月能打造出的合格环首刀,恐怕也不过十把之数。至于需要更繁复选材、加工、组合工艺的强弓、弩机、甲胄,更是难以企及。
兵器制造,尤其是制式精良的兵器,是一项高度专业化、需要大量熟练工匠协作的产业。中央朝廷设有“考工令”(属少府)、“尚方令”等机构,专为皇室和北军制造精良兵器、器物。地方郡国亦有工官、铁官,负责制造部分兵器与农具。
然至汉末,这些官营作坊或因腐败管理不善,或因战乱原料短缺,其质量与产量常不稳定。
而想单单依靠庄园这点手工业基础,满足即将拉起的数百乃至上千义兵之装备须求,无异于痴人说梦。
但他们造不了,不代表这个时代造不了。
自东汉和帝永元年间“罢盐铁之禁,纵民煮铸”后,盐铁之利尽归地方豪强。许多郡国大姓“擅山海之利”,私营盐铁,规模惊人。
《盐铁论》所载:“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馀人。”至东汉末,此风更炽。
这些豪强巨贾,其庄园坞壁内部分工极细,设有庞大的手工业作坊,工匠、徒附动辄以千百计。
他们不仅生产农具、日用铁器,更暗中制造精良兵器,其工艺水平甚至不逊于那些已然衰败的郡国工官。
蓟县焦氏,正是此类“豪强大家”的典型。
其能与乌桓、鲜卑等塞外部落进行大宗贸易,本身冶铁作坊的产能必然极为可观。
据幽州商旅间传闻,焦氏仅专事冶铁锻造的工匠便有数百,加之开矿、伐木烧炭、运输的徒附,依附其生存者不下数千人。
其治所若全力运转,一年产出环首刀、矛头以千计,角弓百张,亦非难事。
这才是汉末乱世中,真正的实力底蕴所在——不仅坐拥广袤田庄、堆积如山的钱粮,更有自给自足、甚至可对外输出的军工生产能力。
田豫能从此等根基深厚的地方豪强手中,相对顺利地购得眼下紧俏的军械,并雇来关键匠人,已显出其机变、胆识与办事的缜密周全。
“粮秣、布帛、杂项等物,采买情况如何?”刘备将思绪从军工产能的宏观对比中拉回,继续询问。
田豫翻动手中记事木牍,禀报道:“粮秣布帛方面,豫与简先生分头,于涿县、良乡、方城等地,通过多家粮商,分批购入粟米六百斛,菽豆两百斛,盐十石,干肉、咸鱼约十五石。”
“又购得粗麻布百匹,细葛布三十匹,厚毡百张。粗布可供制作士卒号衣、绑腿、旌旗、帐篷;葛布、厚毡可供紧要时赏赐有功,或为伤患、哨夜之人御寒。”
刘备缓缓点头,田豫和简雍考虑得很周全。
他虽“好交结豪侠”,少年争附,往来数百人。但那些人平日并不都聚在庄中。
其中有些是涿县、良乡本地的游侠轻侠,自有居所产业,时而聚饮,时而星散;有些是仰慕他名声的寒门子弟或破落户,或读书,或习武,或帮闲,亦各有营生;更有甚者,家中尚有薄田数亩,需在春耕、夏耘、秋收等农时回乡劳作。
这时代虽已有“宾客”、“部曲”等对豪强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早期宾客的人身依附性并非绝对。
尤其像刘备这样尚未拥有稳固官职和地盘的地方豪杰,其“养客”更多是靠个人魅力、慷慨好施和共同的利益志向维系,经济上的完全供养并不普遍,许多宾客平时仍需自谋生计。
尤其当下正值春耕时节,农事为天下之大本。他若要在太平道起事的短短一两个月内,将这些散在四方的“少年”、游侠正式召集起来,脱离生产,编练成军,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战,就必须解决他们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