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当即决定,返回。
一人一狗,跑回纺织厂叫人,尤庆志毫不含糊,让人通知运输班,直达雾灵山下,尤庆志带队,领着兄弟们去了山里,李建国早已安置好,把猎物放在一个不被发现的土坑里,用灌木和树木盖着。
“好家伙,大丰收啊。”
尤庆志看过来,李建国直接开口道:“尤哥,咱可是说好的,你可别打我这几头野猪的主意,我这是帮哥们完成任务用的。”
“不过这些野狼,我要来无用,倒是可以分配兄弟们,尝个鲜,也无需采购,就当我送的。”
“这那成,你上次送了一整只狗,我们小队的人都吃了,都很感激你,过来帮忙,那也是应该的。”
“咱哥几个,怎么都好说,您跟我老大冯晓天那是同学,您帮我,我就是不感谢您,也有我老大顶着呢是不是?可人家运输班,凭什么?”
“这又不是出任务,咱们不能赚集体便宜,我把这三十头狼全部献给厂里,你让运输班跟我走一趟,运回我们炼钢厂,不过分吧?”
“没问题,只是光开车,路上就需要四个时辰,等你抵达,怕是早就天黑了,你要不要吃了饭再走?”
“不了不了,早点走,早点到家。”
李建国骑自行车,如果按一般人的速度,大概需要十二小时才能抵达,但李建国硬生生把时间缩短了一小半,他不怎么爱惜自行车是一方面,体力好也是一方面。
其实他可以假装没打到猎物,骑车独自返回,下半夜就能骑自行车返回到家,反正自行车上装了摩擦起电的路灯,可以一路照明,不需要一只手打手电筒,一只手扶车。
这种摩擦起电的灯,实际上要到- 1950年代末–1960年代初:国内开始仿制、量产,70年才大面积普及,这点很好理解,毕竟自行车都不常见,你怎么普及?
但60年确实存在这种东西了,叫自行车摩擦发电机(俗称“电滚子/磨电灯”)
只是不普及,但不普及跟李建国有什么关系,反正有卖的,他就说买的呗。
至于是不是真的买的,在哪买的,谁会追究?即便追究又能如何?
几人有说有笑把野猪扛上车,一行人呼啦啦上车,开车赶往纺织厂,西风一路追赶着骑车,自行车被人推出来,抬上车。
其他人下车,狼尸被一一抬下去,李建国跟随尤庆志,去了一趟厂里,说明了一下情况,拿到运输班发车条。
理由也很简单,帮兄弟单位运输物资。
这时候都是国企,所以相互之间都是以兄弟单位相称,这互帮互助,也是应该的。
何况李建国并不是为个人,他是在帮炼钢厂完成采购任务,或者说提供物资,更关键的是,人家不是白用他们的车。
可李建国明知把事情想简单了,对方一听说白送,当即诧异看了李建国好一会。
这才说道:“首先感谢李建国同志的慷慨,不过我们不能白要,你听我说。”
对方打断李建国发言,解释道:“狼肉不好吃,又柴又涩,但它好歹是肉,你知道黑市什么价吗?”
前面说过,目前全面停肉了,统购买不到了市面上,怕是只有工厂有份额,个人几乎停摆。
所以肉价飞涨,统购价八毛的猪肉在黑市卖八块,而狼肉更不值钱,但在黑市能买到1.5元一斤,一头狼算五十斤,出肉率约百分之四十。
三十头狼,一头算40/60斤,出肉率百分之四十,算一头狼出二十斤肉,总肉量:30 × 20 = 600 斤
按 1.5 元/斤,600 × 1.5 = 900 元
九百元,纺织厂要是稀里糊涂收了,这事传出去,可不好听啊,毕竟你啥也没给人家,就送人回家一趟,这也太黑了。
虽然三十四头狼,李建国偷偷留下了四头狼,只把三十头狼交给纺织厂,尤庆志依旧热情不减,毕竟人家李建国也需要尝尝鲜?
经过友好沟通,半卖半送,李建国收了五百元,剩下的说啥都不收了,就当是油费了,对方千恩万谢,说下次来,安排饭馆请李建国吃饭,厂里报销,让尤庆志负责作陪。
野猪一头没留下,全部被李建国带走了,其实纺织厂不是没想过说服李建国,留下几头,但李建国事先说明了,有尤庆志在,旁人也不好再说什么。
“西风,上车。”
临走李建国提着一只野鸡,递给尤庆志,这是单独给他的,让他带回去给孩子打打牙祭。
“另外,兄弟们帮了忙,我不能装没办到,这头狼你们剥了皮,偷偷炖了,尝个鲜吧,就当我请大家吃肉了。”
尤庆志自然客气客气,但李建国真心想送,他就顺势收下了,临走尤庆志对司机一阵叮嘱,让他好生开车,李建国是他兄弟云云,一阵叮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