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七章 怕他发现她一直都喜欢他,怕他发现她爱他。
证件照。

    应该是高中时候拍的,看着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季云澜很自然娴熟地替她付钱。

    掏出两张红票放下,“不用找了。”

    夏园摇头说不行,她去找钱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

    隔壁的王婶儿凑过来,“哎,这是京北过来暑期研学的大学生。”

    “这京北人就是不一样,大方的很嘛!”

    “刚刚那个破石头,那姑娘想要,我卖了他们一千块。”

    “那个男生好大方的,都没还价,一下就掏钱了。”

    “整整一千块啊!”

    “园园,你刚刚就应该要100,他们钱那么多。”

    “不要白不要。”

    王婶儿在她耳边喋喋不休,夏园在想的却是他胸前挂的那张胸牌。

    那张写着京北大学的胸牌。

    从那一天开始,京北大学就在夏园心里生根发芽。

    最后几乎变成了执念。

    她开始疯狂学习。

    任何一点空馀的时间,她都能背几个英语单词。

    有很多个夜晚,她都舍不得睡,学习到深夜,最后困到趴在桌子上坐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腰酸背痛,直不起腰。

    因为学的太用力,眼睛变成了近视眼。

    镜片也越来越厚。

    同时她的成绩也突飞猛进。

    在那个女孩子并不受重视的时代。

    在那个女孩子还会被迫辍学的时代。

    夏园成为他们小镇、乃至小县城唯一一个考上京北大学的女大学生。

    横幅整整在她们镇上挂了两个月。

    后来。

    她如愿去了京北大学。

    也如愿见到了季云澜。

    她发现,他在大学人气很高,身上那股自信阳光的、意气风发的少年感还是那么强烈。

    她也发现了,季云澜有喜欢的人。

    他喜欢当初那个给他拍照的姑娘,喜欢那个要吃哈根达斯的姑娘。

    人对待喜欢的人,心思总会格外敏感。

    夏园很早就发现了,季云澜喜欢方舒月,比他身边的人发现的都早。

    那个叫方舒月的女孩子总是站在他身边。

    他们经常走在一起。

    所以她收起了心思,藏起了自己的喜欢。

    她是真的觉得他们很般配。

    她想,她得不到喜欢的人。

    但她希望季云澜能得到。

    如果季云澜能够得偿所愿,她也会觉得高兴。

    看着喜欢的人幸福,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有点痛的幸福。

    毕竟是因为他,她当初才会那么拼命。

    拼命成为了一个小镇做题家,拼命走出了小镇。

    她喜欢他。

    也感激他。

    他就象照进她生命里的一道光。

    在那天的林间晨雾中照亮了她的前路。

    而对于夏园来说,人生也不只有爱情一件事。

    后来她努力地学习、生活,努力地兼职赚钱。

    没有人给她买哈根达斯也没关系。

    她可以成为给自己买哈根达斯的人。

    大学最后一年她去云城做志愿者,倍倍的父母为了救她牺牲,她带回来了尚在襁保之中的倍倍。

    扛住了家里的压力和反对。

    把倍倍留在了身边,一养就是5年。

    养着养着她就真的把倍倍当成了女儿。

    和季云澜结婚,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

    也没奢望过的事情。

    以至于到现在,对于她和他结婚这件事,她都没什么真实感。

    她一直以为,季云澜会和方舒月在一起。

    也愿意真心的祝福他们。

    当他说出结婚的时候,她知道他并不爱他。

    她还是没能拒绝。

    在纠结、尤豫、权衡过后,她终于想通透了,比起安稳度日,她更怕失去唯一能靠近他的机会。

    成为一辈子的意难平。

    所以她答应了。

    她想过也许可以靠近他。

    可他又给她画了红线。

    她想靠近,却又不敢靠的太近。

    她怕踩到他在他们之间画的红线。

    怕他发现她一直都喜欢他,怕他发现她爱他。

    所以她把自己的情感藏得滴水不漏。

    只是远远地看着他。

    并不靠近那条红线。

    藏到连季云澜都认为,他们是各取所需,她是因为看中他的户口才会同意和他假结婚。

    藏到他可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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