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特别行动队
惊讶声,不同的是,公子哥儿是发出声,而霍格只是在心中轻呼。

    没办法啊,这个简写名称也太出戏了,自己啥时候成了特种部队啊。

    而且为什么要叫行动队?听起来,总是给霍格一种不怎么专业,也不太正经的感觉。

    关于特别两个字,霍格也有一堆的槽要吐,新堡警局是真喜欢特别这个词,港口特勤处,传闻要成立的乌尔特勤处,全称是特别勤务处。

    光听名字,霍格就有一堆的心理活动。

    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由霍格自己主导的部门。

    局长把内政府的相关命令宣读完毕,接下来就由霍格的直属领导,汉斯出面,来给他详细地说明情况。

    看来其他三位警监,过来只是走走流程,也算是通知各方诸候,局里多了一个部门,以后大家多多照顾一下。

    “特别行动队,按照上面的指示,初设阶段为警局内三级机构。”

    汉斯说的这个三级,已经详细阅读过警局相关规章制度的霍格,一听就明白是什么级别。

    具体来说,整个新堡警局的组织架构分为五级,四大警监负责的那一块,比如说总局,西部警区,东部警区,南部警区,这些都是一级结构。

    至于北部警区,因为戈尔所辖的南部警区面积最大,为了弥补其他两个警区的损失,北部片区,被分解,划分到东部和西部两个警区中。

    而乌尔逊的港口特勤处,马修斯的重案调查处,以及大警区下面的分局,则是处于二级结构。

    再往下分,就是约翰逊巡逻二支队,为第三级架构了,后面还有中队,小队之分。

    小队,就是新堡警局最小的组织。

    当然这只是常设组织,新堡警局经常还会因为任务不同,组建各种临时机构,比如说佩里案中,其实霍格被委派为王室酒店的代表方,其实就是一个临时机构,只不过仅有霍格一人而已。

    新成立的特别行动队,上来就是第三级,可以说刚刚好,局长和汉斯显然是经过考量的。

    再高一点,如果是处级部门,想要新建,就不是内政部那边报批,而是需要部长级别的人签字,毕竟要涉及人事,财务方面的重大变化,这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往下到中队级别,就无法完全发挥霍格的作用,影响力也不够。

    并且到第三级别,正好卡着霍格的职阶,警长能够担任主官,以他现在一级警长的职阶,稍显勉强,但破格录用吗,也不是不行。

    霍格胡思乱想了一堆,汉斯的讲话还在继续。

    “直属于总局警监办公室,由我来领导,主要负责方向,为突发的重大,特殊案件,以及协调各种跨局域案件。”

    “同时作为总局的机动力量,补充到其他警力不足的地方。”

    汉斯这么说,霍格就明白了,也难怪警监会这么积极,推动部门的创建。

    说穿了,特别行动队,与其说是霍格的部门,还不如说是警监的直属力量。

    汉斯虽然领导整个总局的工作,但很多时候,能够直接指挥,随时听候调遣的,就只有自己警监办公室的那几个人。

    想要让其他基层警察动起来,必须经过命令的层层下达,其中不定会有什么变量,让汉斯无法做到如指臂使。

    特别行动队完美地填补了这个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