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多馀的话和上帝说去吧!
是合租人,或者说“房东”。

    就和奎桑提一样,两人的相遇也是在三个月前。

    当时麦克还是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一上来就被一个黑中介坑了,交了八百美金租了一间没水没电还没有厕所,甚至就连窗户都没有,每天楼下还有人激情枪战的房子。

    实在忍不了,他直接找机会揍了那家伙一顿,想找他退租。

    只可惜,合同已经签了,那人怎么都不肯退钱,甚至麦克都把他打成撒尿牛丸了,也只愿意中止合同,将原本半年的租期改成一个月。

    没有办法,麦克只能到处查找其他房子,然后,就遇到了道格拉斯…

    的狗!

    那是一只七岁的金毛寻回犬,因为生病,被道格拉斯带去医院找医生。

    虽然不是什么麻烦的大病,只是偷吃了不该吃的东西需要打开肚子弄出来而已,但旧纽约市的医疗费一向高昂,就连狗也一样。

    付不起医药费,道格拉斯和医生发生了激烈争吵,就在这个时候,小金毛偷跑了出来,撞上了正在街上找房子的麦克。

    这不巧了吗?

    麦克前世刚好就是医生!

    虽然只干了两年半就和主任吵架“弃医从商”,改行在街边卖炒面了,但至少技术还在。

    不想让小金毛受苦——毕竟这个小家伙很热情,刚见面就帮麦克“偷”了一个热狗,他和道格拉斯一拍即合,就这么一个敢抓,一个敢剖,用超市买的水果刀把狗子开膛破肚了!

    尽管是在“全菌出击”的环境下,手术依然很成功。

    麦克挽救了一条生命,同时也获得了道格拉斯的友谊。

    知道他在找房子,对方直接将他带到了自己的住所——一栋废弃的工厂宿舍楼,以极低的价格将二楼租给了他。

    虽然至今仍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也不知道他的真实“性别”,但麦克不在乎。

    他之前找的房子才十几平米,现在却有一整层楼——即便一半是荒废状态,也足够让他感到满足。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是人是鬼很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