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出一把碎银,拿出四五块,估摸着有四两多,递子过去。
“这里算四两吧,完工再结尾款!”
汉子欣喜接过银子,这里明显超过四两,林风却只算四两,爽快的东家呀!
林风交待一番,那汉子回去做准备去了,下午入场开工。
林风也出门准备去穿云镖局,却在门口遇到三个熟人。
原主当混混时一起的同伙,记忆犹新,哪怕现在换了一个灵魂,仍有一种熟悉感。
黑皮,他们一伙混混的头头,二十来岁,心狠手辣。
刀疤,好勇斗狠,武力不弱。
猫头鹰,阴险狡诈,没有底线。
他们两人是黑皮的心腹,另外他们还有五六个拉帮结派的同伙,今日没跟过来。
“林风,你小子都两天没过来干活了,也不跟黑哥说一声,怎么,皮痒了不是?”刀疤讥讽的望着林风道。
“噫,小子穿上新衣服了,黑哥,这小子准是捞了一笔浮财,要他全吐出来,一个废物点心,有什么资格比咱们过得好?”猫头鹰看林风一身新衣服,红眼病立即发作。
黑皮抬了抬手,示意他们禁声,他嘴上叼着根牙签,恶狠狠盯着林风。
“泰哥的腿被人打断了,他的人说是你小子干的?”
原主在这伙混混中也是没什么地位的存在,三个围着他,好似要择机而噬似的。
“黑哥,往后我不跟你们混了,我己在穿云镖局找了事做!”林风神色淡然道。
“穿云镖局?”刀疤面露惮忌,这可不是混混们能惹得起的。
“这你也信,瘦不拉几的,干什么不行吃饭第一,穿云镖局能瞧得上他?”猫头鹰狞笑道。
“泰哥的腿真是你打断的?”黑皮不信林风能到穿云镖局做事,但他更关心这个事情,再次发问。
“是我!”林风只好承认。
黑皮、刀疤和猫头鹰面面相觑,从彼此的眼中看到的是不信,一时气氛陷入死寂。
甚至有些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