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海洋法系,布局深远
    叶卫东接着问道:“让马兰度拉拢的几个目标人物,目前的进展如何?”

    殖民时期的港岛,除岛督之外,拥有较大话语权的人还有很多。

    比如终审法院的21位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中,仅有2人为港岛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华人面孔倒是有好几位,可芯子已经变了,不再是华人思维。

    或者可以理解为,港岛的法槌却掌握在大不了颠和袋鼠国这些外国佬的手里!

    这些人由于地位特殊,断案常常不是严格遵循法律,而是偏颇与双标一直存在。

    这也就造成了执法与司法,本应一体两面紧密配合,可这里的司法部门,非但不扞卫执法者的威信与权益,更是一次次的在港警心口上插上一刀。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以大体分为两方面:

    一是港岛现有法律体系本身的弊端,二是港岛的历史遗留因素。

    19世纪40年代落入英国手里后,港岛就开始沿用大不了颠的“海洋法系”。

    海洋法系中,法官办案最主要的特点是:跟着感觉走。

    即没有详细的法律条例,由法官根据以往的判例和主观经验自行判决。

    但它有两个重大弊端,培养一个“海洋法系”法律人才的成本太高,优秀的人才太难得;这套法律体系的审判结果,具有极大的两面性。

    这两个弊端之所以产生,就是大不了颠鬼佬根本不给本地人机会。

    于是屁股歪上天的外籍法官现象,在港岛就慢慢形成了!

    在一般的司法案件中,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他们,也许可以遵从法治精神,给出公正的裁决。

    但是在涉及大不了颠、老霉时,就会极力插手怂恿、横加阻碍,对这类罪犯的判决上,所有法官的屁股都是明目张胆的偏袒,甚至公然包庇!

    当司法被国外势力裹挟,当审判被政治立场绑架,本应流淌在法官血液中的恪守公正与职业道德,也就消失的荡然无存!

    这些所谓的港岛大法官,也在幕后黑手的怂恿与蛊惑下,宛如提线木偶般肆意伤害着美丽的港岛,华人的港岛!

    有人会问了,叶卫东既然有能力让马兰度、埃文森取而代之,为什么不对这些外籍法官使用?

    难题就体现在了这里,取而代之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做得不明显,让大不了颠的监督效果起不了太大作用。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港岛目前还是法律意义上人家的殖民地。

    而大不了颠想要启用或罢免官员,简单到一纸调令就能达成,外方势力没有法律上参与的可能。

    再就是大法官的任期是有年限的,叶卫东即使是出手,也得等到97年到来的前期。

    不然即使现在拿下了几个人,哪怕做的再隐蔽,到时候任期一到还得重新选择。

    并且,现在对司法行使干预为时尚早,一旦维护华人的情况出现的次数一多,大不了颠和老霉就会第一时间察觉,就提前产生了预防心理。

    到时候人家只不过几纸调令,就能把21位常任和非常任法官换个遍,以前的断案结论也能很轻易的翻案,这就得不偿失了。

    因而,唯一的办法是慢慢渗透,而不是一锤子买卖,这样等到97年来临之际,才能起到一个出其不意的效果。

    于是,现在马兰度需要做的,就只有尽可能的把更多司法权握在自己的手里。

    达到这个目的是不可能基于殖民地属性上,女王府也绝不可能为了他而改变司法现状。

    那么就只有拉拢一条路可走,目前只能做到最大的可能性,而不是彻底扭转。

    不然的话,他抓的太紧,司法治理的目的还没达到,自己就先暴露了。

    “有两个外籍法官和一名华人法官,但还远谈不上拉拢,眼下暂时只做到了利益上的合作!”吕刚是这样回答的。

    “不着急,如果没有后续进展,那就进行冷处理,岛督还用得着上赶着拉拢?”

    叶卫东可没有多少耐心!

    岛督是谁?港岛这一块的土皇帝,只想利用不想付出的,直接一棍子打死就是了。

    “还有埃文森这边,态度也要强硬起来,如果警方做到了严正执法、果断执法,而司法机关却有失公正,势必弱化港岛的法治成色。司法部门在拆谁的台?又在为谁撑腰?这一点势必要搞清楚。”

    “慢慢瓦解港岛的司法漏洞?”

    “对,既然岛督对这种传衍自大不了颠海洋法系的根本,那就一点点磨去他们的锐气,借用自己的优势攻其弱点,而马兰度是派驻港岛的女王代表,拥有直接控制这里的行政及立法两个机关的权利,拥有委任两局议员的权力和对所有议案行使最终否决权的权利。”

    叶卫东可是知道后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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