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自杀


    一次是巧合。

    两次?

    那就是精准打击。

    “那几个霸凌者的背景,您知道吗?”

    刘莹莹摇摇头,又点点头:“只知道带头的那个孩子叫李天赐,听说家里很有钱,还有个当大官或者大律师的爸爸。”

    张伟在笔记本上重重地画了一个圈。

    【李天赐】。

    名字起得不错,老天赏赐。

    可惜,是个畜生。

    “报警了吗?警方怎么说?”张伟合上笔记本,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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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这个,刘莹莹的情绪再次激动起来,甚至带上了一丝绝望的愤怒。

    “报了!当天就报了!”

    “可派出所的民警说,乐乐是自己跳的,监控里没人推他,属于自杀。”

    “而且……而且……”

    刘莹莹咬着牙,嘴唇被咬出了血。

    “警察说,那几个欺负乐乐的学生,都才十三岁。”

    “不满十四周岁,不用坐牢,不用负刑事责任!”

    “最后只建议我们调解,让对方赔点钱。”

    张伟靠在椅背上,目光冷冽。

    果然。

    又是这个该死的年龄线。

    十四周岁。

    在现行刑法体系下,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

    除非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种极刑重罪,且经过最高检核准,否则这帮小畜生就是有免死金牌。

    而王乐是“自杀”。

    从法律因果关系上讲,很难直接定性为霸凌致死,更别提追究刑事责任了。

    这是一个完美的法律闭环。

    也是一个充满了血腥味的漏洞。

    “既然警方认定无关,为什么还要建议调解?”

    张伟敏锐地抓住了盲点。

    “如果没有证据指向那几个孩子,警方直接结案驳回就行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让对方赔钱?”

    “除非……警方也觉得那几个孩子脱不了干系,但碍于法律条文,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你们一点补偿。”

    刘莹莹一愣,随即猛地拍了一下大腿。

    “对!就是这样!”

    “那天在派出所,对方那个当律师的爸爸来了。”

    “他戴着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跟警察背了一大堆法律条文,什么这个法那个法,听得我脑壳疼。”

    “意思就是,他儿子还是个孩子,还在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抓,不能关,得放回去上学!”

    “警察被他说得没办法,只能来劝我们拿钱了事。”

    张伟冷笑一声。

    利用专业知识,钻法律空子,欺负不懂法的老实人。

    同行啊。

    只不过,是那种让他最恶心的同行。

    “那您为什么不接受调解?是因为钱不够?”张伟问道。

    “不是钱的事!”

    刘莹莹猛地站起来,浑身发抖,眼里的恨意几乎要喷涌而出。

    “那天在派出所门口。”

    “那个带头的李天赐,那个才十三岁的孩子……”

    “他趁着警察不注意,走到我跟前,笑着跟我说了一句话。”

    张伟身子前倾:“他说了什么?”

    刘莹莹死死抓着衣角,指甲几乎嵌进肉里,模仿着那个少年的语气,声音尖锐而阴森:

    “‘喂,老太婆。’”

    “‘你儿子死了就死了呗,反正他也就是个只会哭的废物。’”

    “‘拿了钱赶紧滚回农村去。’”

    “‘再闹下去……’”

    “‘你也不想和你那个短命鬼儿子一样,从楼上飞下去吧?’”

    咔嚓。

    张伟手中的签字笔,应声而断。

    黑色的墨水染黑了他的指尖,像是一滴污浊的血。

    办公室里的空气仿佛在这一瞬间被抽干。

    站在门口的姜瑜蓉捂住了嘴巴,一脸惊恐。

    这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说出来的话?

    这哪里是孩子?

    这分明是披着人皮的恶鬼!

    是在法律庇护下肆意生长的毒瘤!

    “好。”

    “很好。”

    张伟抽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擦去手上的墨迹。

    他的动作很慢,很优雅。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张伟暴怒的前兆。

    “未满十四周岁……”

    “不用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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