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得手都在抖,眼泪刷地一下就下来了。

    “太好了……太好了!”

    “终于见到你了张律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张伟啊!”

    张伟嘴角的笑容僵硬了一瞬。

    大姐,这话说的。

    难不成您以前还见过死的张伟?!

    我是律师,又不是兵马俑!

    “咳咳,大姐,咱们说正事。”张伟赶紧把话题拉回来,“您这案子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就把我们律所的高材生难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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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抹了一把眼泪,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照片。

    “我儿子……我儿子十天前,从学校楼上跳下来了……”

    “是自杀。”

    “他是被同学霸凌逼死的!我想起诉那几个霸凌我儿子的人!我要让他们偿命!”

    校园霸凌?

    张伟眉头微皱。

    这确实是个社会痛点,但从法律操作层面上来说,只要学校有监控,有证人,取证并不算太难。

    怎么就成了“打不了””的案子?

    张伟疑惑地看向小刘。

    小刘叹了口气,凑到张伟耳边,低声解释道:“主任,这就是难点。”

    “当事人是初中生。”

    “霸凌的那几个孩子……年龄都不满十四周岁!”

    张伟的脑海中仿佛闪过一道惊雷。

    未满十四周岁。

    这几个数字,在法律界,代表着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天堑。

    刑事责任年龄。

    在现行的刑法体系下,这几乎就是一块坚不可摧的“免死金牌”。

    刘波苦涩地说道:“警方那边已经结案了,认定是自杀,排除刑事案件。因为对方未满十四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至于民事赔偿……学校和对方家长愿意赔点钱,想私了。”

    “但这大姐不要钱,她非要让那几个孩子坐牢。”

    “主任,这怎么打?法条在那摆着呢,咱们总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吧?”

    刘波说得没错。

    在现有的司法实践中,这种案子就是死局。

    除非那几个孩子犯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种重罪,且经过最高检核准,才有可能追究刑责。

    但现在,受害者是“自杀”。

    没有直接动手杀人。

    这就完美避开了刑法修正案里那条狭窄的口子。

    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法律漏洞。

    或者说,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过度保护。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常被戏称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不服就憋着!

    但是……

    张伟的眼睛却在这一刻,亮得吓人。

    死局?

    那是对别人来说!

    对于拥有【言出法随】的他来说,这哪里是死局?

    这分明就是送上门来的、最完美的磨刀石!

    这正是他苦苦寻找的,能让现有法律逻辑感到“头疼”,能引发全社会剧烈讨论,能让他一战封神、推动立法的绝世好案!

    张伟压抑住内心的狂喜,猛地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大姐。

    “大姐,走!去我办公室,咱们详细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