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无罪,七年,死刑!
十四

    “其后,被告人李狗将被害男童置于麻袋中,并将其作为‘活狗’出售给他人进行屠宰,主观上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利用了厨师的无知,

    “被告人李狗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案发时因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不具备主观恶意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系主动吸食毒品,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应对其行为造成的全部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故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李狗,数罪并罚,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民愤极大!为维护国法,严惩犯罪,保护儿童权益,本院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李狗,死刑!立即执行!”

    直播间彻底沸腾!满屏都是“死刑”和“正义”的刷屏!

    审判长的声音没有停,转向了火锅店老板。

    “被告人王德发,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但被告人作为餐饮经营者,在明知第一被告人货源不明的情况下,长期进行非正规交易,其本应负有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其在收货过程中,未进行任何必要的查验,在听到异响后,亦未采取任何措施,属于重大过失,并最终导致了

    “故判处被告人王德发,有期徒刑七年!”

    最后,审判长的目光,落在了那个从始至终都像工具一样存在的厨师身上。

    “被告人赵铁柱,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基于对老板的信任和过往交易习惯的认知,无法预见其处理的‘活狗’实为一名儿童。公诉机关指控其在听到惨叫后构成‘间接故意’,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排除被害人死于第一次撞击的可能性。”

    “根据‘疑罪从无’及‘期待可能性’原则,本院认为,被告人赵铁柱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本院庄严宣告.......”

    “被告人赵铁柱,无罪!”

    “当庭释放!”

    ps:原型案件就是这么判的,厨师属于意外,老板属于过失,顶格判了七年,瘾君子数罪并罚直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