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绝笔送信,飞蛾扑火,沉佳怡跳江自尽,以死明志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通过窗帘的缝隙,照在沉佳怡的枕头上。

    她从床上坐起来,怔怔地看着那片金色的光斑。

    那是自由的型状,也是希望的型状——至少在她眼中是这样。

    她从来没有起得这么早,也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梳洗过。

    这些日子,她把自己弄得很狼狈。

    头发不梳,脸不洗,故意把衣服弄皱,在脸上涂了一层灰扑扑的粉底,让自己看起来憔瘁不堪。

    她装疯卖傻,说话颠三倒四,吃饭吃得满桌都是,走路撞到门框也不喊疼。

    她做这一切,只是为了不让岳振涛对她产生兴趣。

    她试过用指甲抓他的脸,换来一顿暴打;

    试过咬他的耳朵,换来两天的禁食;

    试过用头撞墙,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一切都一切,都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贞洁,不被这个畜生沾污……

    昨天晚上,岳振涛又来了。

    他喝了酒,满嘴酒气,一进门就骂骂咧咧,说她没用,说她当初眼瞎了才会看着岳撼山,要是做自己的小妾,现在不会连个孩子都保不住。

    岳振涛越是这样说,沉佳怡的心越是滴血。

    他没有碰她——因为如果岳振涛要强来,她就威胁把刀插入自己心脏,一死了之!

    没有得逞的岳振涛,只能悻悻地离开她房间,去找其他姨娘发泄去了!

    沉佳怡一夜没睡,脑子里全部都是明天送信的计划。

    她一定要信送出去。

    她要把岳银瓶的求救信送到江城大学,送到唐雪和唐霜手里,然后转交到唐昊的手中。

    这是她复仇的最后一线希望,全部的寄托。

    ……

    现在,沉佳怡坐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仔细端详自己。

    镜子里的女人,二十七八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眉眼如画,鼻梁高挺,嘴唇饱满,皮肤白淅。

    她的五官是精致的,以前在岳府,她是公认最漂亮的小妾,连岳撼山都夸她“天生丽质”。

    这些日子的折磨,让她的眼神黯淡了许多,但五官的底子还在,身材也保持得不错。

    她瘦了,瘦了很多,锁骨凸起,手腕细得象要折断。

    但她觉得,这种瘦反而有一种病态的美,象是画上的仕女,弱不禁风,我见尤怜。

    “这辈子,就今天最漂亮了。”她对着镜子笑了笑,那笑容凄美而决绝。

    她打开梳妆台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很小的粉饼,那是她很久以前藏起来的。

    她轻轻拍在脸上,遮住黑眼圈和暗沉的肤色,又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件素雅的月白色旗袍,那是她最喜欢的一件——是岳撼山在世时给她买的,说“你穿旗袍最好看”。

    旗袍的面料是上好的丝绸,光滑柔软,贴身穿很舒服。

    她把旗袍摊在床上,用手抚平褶皱,然后又从抽屉里取出一对珍珠耳钉戴上。

    耳钉很小,珍珠只有米粒大,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遗物。

    这些年她一直舍不得戴,怕弄丢了,怕磕坏了。

    今天,她终于可以戴了。

    对着镜子照了照,她对自己的颜值和身材都非常满意。

    虽然瘦了,但旗袍勾勒出的线条依然窈窕。

    她深吸一口气,将岳银瓶写的那封信从枕头底下取出来,小心地折成一个小方块,塞进贴身内衣里。

    信封很薄,紧贴着皮肤,象一块温热的石头,烫得她心口发紧。

    她走出房间,走廊尽头,阿豹已经等在那里。

    阿豹是岳振涛的心腹,人如其名,长得黑壮结实,一脸横肉,两只小眼睛象两颗钢珠,转来转去,透着精明。

    他跟岳振涛混了十几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杀人不眨眼的角色。

    岳振涛让他来盯着沉佳怡,说明岳振涛对她并不放心。

    “沉夫人,堂主吩咐了,今天您可以去逛街,但必须在下午四点之前回来。”阿豹的声音冷硬没有温度。

    “我知道。”沉佳怡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温婉的笑容,“我想去江城大学附近逛逛,听说那边新开了一家商场。”

    “前几天堂主说叶副堂主要结婚了,我想给岳小姐挑一件礼物,顺便给堂主买件衬衫,他昨天说领口磨破了。”

    阿豹尤豫了一下。

    江城大学离岳府不近,开车要半个多小时,这一去一回,加之逛街,至少要三四个小时。

    但岳振涛说了,只要沉佳怡不去偏僻的地方、不见可疑的人,就随她。

    而且她给岳银瓶买结婚礼物和给岳振涛买衬衫,都是正事,他不好阻拦。

    “好吧。不过您不能离开我视线范围,不能跟陌生人说话,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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