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协和他的助手们也借此积累了不少经验。
从建安37年的夏天开始,民选县长的改革在全国铺开。丞相府根据阳翟和周边诸县的经验,编纂了一整套流程文件,并将其颁布到全国,由各地的方伯主导实施。
可想而知,一时间海内沸腾,说什么的都有。
建安37年秋,刘协把嵩山以南、伏牛以东、许都以西、澧河以北的这一片区域,大约十个县左右,合并到一起,组成了一个域内方国——韩国。
这里大致是战国时期韩国的故地,总人口有四、五十万。韩国成立后,将脱离豫州的管辖,也不再设置“郡”这个级别,改由中央直辖。
这样的话,从朝廷中枢到底层百姓,实际上只有两级政府——县,国。这便是刘协决心打造扁平化政府的一次重要尝试。
既然设立方国了,那么方国的首领叫什么?如何产生?
刘协规定:韩国的首领叫韩王,由选举产生,国都设在阳翟。
刘协责成阳翟县的县令来组织“韩王”的选举。不过,选举的办法却跟县长的选举不同。
县长选举时,投票者是村长和士人。由于士人很少,所以选票主要来自于村长们;而村长又是老百姓直接选出来的,所以县长相当于是全民选举产生的。
国王又该怎么选呢?全民普选的办法就更不行了,因为“国”的地面太大了,纵然现在有了报纸,绝大多数选民和候选人互相不认识,普选没有任何意义。
刘协的办法是:由韩国境内所有的公务员(包括官和吏)来投票。官和吏一律不论大小,不论职位,每人一票。
官府是一个小圈子,里面的人相互之间都比较熟悉。邻近县的公务员因为开会、联署办公的原因,相互之间也有几分面熟,其中的明星人物更是人尽皆知。
选举,只有在被选者和投票者相互熟悉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刘协给韩国国王的选举规定了流程之后,接下来便是候选人报名、竞选活动和最后的投票,整个过程走完恐怕也得有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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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设立韩国的消息,引发了朝野一片哗然。
大家都知道,刘协这是在投石问路。假如试验顺利的情况下,刘协必定会在汉朝疆域内设立更多的国家。如此一来,天下岂不是要回到春秋、战国时代?
很多大臣向刘协进谏,劝他不要这么做。多数进谏者都搬出刘邦的那句“非刘姓者不得王”的古训。
刘协不得不耐心的跟他们解释:
1、韩国国王是选出来的,不是世袭的。在位时他是国王,下了台该干啥就去干啥,所有权力和身份都会收回。而且,就算是在位时,国王的儿女也没有什么特权,更不可能继承什么。
2、国王4年一个任期,可以连任,但只可以连任一次。也就是说,哪怕再受欢迎的国王,他顶多在位8年之后,就会去职。
3、国王的权限中,不包括军权,不包括立法权,也不包括执法权,只有行政权。换言之,他的权力比过去的郡太守还要小一些,根本不可能形成割据。
4、韩国各属县的县长是民选的,有各自的权限。国王既不能决定县长的任免,也不能干预县长的行政。
所以说,所谓的国王,仅仅是个称号。它代表了国王是民众推举的,而不是皇帝任命的。县令、太守、刺史这些个官号,光听名字就知道是皇帝的打工仔。
听了刘协的解释,大臣们这才慢慢放了心。国王的权力不能说小,但跟战国时期的国王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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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国王这也管不了,那也不能管,他到底有什么职权呢?
在刘协设计的权力框架内,国王掌管着“全国”的行政权,工程建设,经济开发,好多重大事务,都得由国王拍板。
而且,“国”有收税的权力。
在刘协的设计里面,整个天下的税收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为天下共通的税,收归朝廷后,除一少部分拨付给少府外,其余由大司农掌管;
一部分为地方税,收取后由地方官府支配。
等韩国正式成立后,地方税将会由韩国自己征收、自己支配,而且税率多少、如何征收,这都是韩国内部的事务。
既然韩国有了收税权,那么韩国从上到下所有“公务员”的工资,朝廷也不再负担,由韩国自己的财政统筹。
说到底,韩国国王和政府是韩国公务员选出来的大管家,让公务员来选真是天才的设计。
除了政权和财权,刘协还把礼部、户部等部门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了韩国。
例如,韩国可以自己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