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我们这里有两份灭绝令需要签署,正好可以交给奥利弗审判官,让你也参与对混沌异端的剿灭。”
奥利弗审判官听此建议不由一愣,没想到对方竟然让自己签署灭绝令。
要知道灭绝令很少被用于对帝国至关重要或具有战略价值的行星上。灭绝令通常是由星界军、帝国海军、阿斯塔特中的高级军官才能有权利执行,或是由审判庭的审判官来下达。因此她当然有权利下达灭决定。
可问题是灭绝令是由谁签署就算在谁的头上,一个下令采取如此极端行动的审判官,今后可能也将受到同仁的密切审查。如果被认为下达的灭绝令并不必要,那么这名审判官很可能会宣布为异端并遭到追捕。
在座的有一名帝国海军将领,两名战团长,以及两名连长。这5人都有权利执行灭绝令,却要自己这个刚到的为此负责?
这势必会给自己的审判官生涯留下一个污点,导致自己未来的工作受到阻碍。
于是奥利弗审判官只能表示:“这既然是在坐5位的功劳,我自然不好去抢夺,还是你们自己决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