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斩首
不通的陈新甲在诏狱里不断的写条子,请锦衣卫带进递给崇祯,同时不断的让家属给朝中的重臣们送礼,想让他们给自己求求情说些好话。

    但朝中重臣谁也不敢接这个差事,锦衣卫倒是没有为难他。

    毕竟崇祯也知道自己这事办的确实不太地道,所以陈新甲的条子还是都送到了崇祯的御前。

    在上书中,陈新甲列出自己过去的功劳,乞求皇上宽宥。

    一次两次不要紧,次数多了崇祯也不耐烦起来,好好的事情被你搞砸了,自己也差一点背上卖国的罪名,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

    但是崇祯也为给陈新甲定罪有些头痛,以私下议和的罪名处理陈新甲,罪名说不过去不说,还有可能让自己陷入风波当中。

    毕竟议和这么大的事,皇帝要是不同意谁敢办,那是嫌自己的九族过的太滋润了。

    思来想去崇祯在圣旨上写道:“他且勿论,戮辱我亲籓七,不甚于薄城耶?”

    最后给陈新甲所定罪名为“失陷城寨”,作为兵部尚书,陈新甲对军事上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的失利,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随后陈新甲在稀里糊涂中被处死。

    就是陈新甲府上这个书办的小小失误,让此前所有的保密工作全部落空。

    同时引发了朝中的巨大震动,再加上崇祯皇帝没有当仁不让的果敢与魄力,又害怕承担责任,于是只得将陈新甲处死,同时也就此拒绝了皇太极提出的议和条件。

    崇祯皇帝和整个大明王朝失去了最后的喘息之机,继续走向深渊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