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的手走了进去。
推开包间门,吴昊已经坐在里面,桌上摆好了几盘热气腾腾的湘菜。
见到林辰和苏婉婉,他立刻站了起来,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他的腿脚看起来已经好了大半,但走路时,还是能看出一点轻微的跛动。
“林辰!”
吴昊上前,给了林辰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
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分开再久,哪怕三年五年不联繫,但只要一个电话,就能隨时隨地聚在一起,仿佛昨天才刚刚分別。
此刻的林辰和吴昊,就是这种感觉。
三年的空白,在这一刻被瞬间填满,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又仿佛一个拥抱就足以表达一切。
他们又回到了那个青葱的大学时代。
吴昊看著眼前的林辰,心中感慨万千。
从大一军训时第一次见到林辰,他就觉得自己不由自主地被这个傢伙吸引。
那时候,林辰做什么,他就想跟著做什么。
林辰去图书馆,他也抱著书跟过去。
林辰去踢球,他也跟著加入了足球队。
甚至,当初为了帮林辰搜集那个变態教官的罪证,他一个平日里胆子不算大的人,居然敢偷偷拿著手机,在各种隱蔽的角落进行拍摄。
这种活儿,换了別人,打死也干不来。
但他愿意为林辰去做,而且心甘情愿,毫无怨言。
他也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能考进天南大学的,哪个在高中时不是天之骄子,不是被同学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
怎么到了大学,自己就心甘情愿地成了林辰的“跟屁虫”呢?
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林辰身上,有一种极其特殊的人格魅力。
这种魅力,会像磁铁一样,牢牢吸引住那些与他同频的人。
而且,隨著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发觉得,学霸和学霸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以前,別人总夸他是天才。
可认识林辰之后,他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那点能耐,哪儿配得上“天才”二字。
顶多,就算一个天赋不错,又肯下功夫努力的普通人罢了。
而林辰,才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被老天爷追著餵饭吃的天才。
在林辰面前,仿佛所有难题都不是问题。
一切都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