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从雕花窗棂漏进来,落在合欢苑的小院里,照得青石板泛起一层薄薄的暖色。王欢刚念完经书,起身拍了拍膝上的灰尘,一身素白孝衣。
“姐姐!”门外传来熟悉的童音,带着点刚睡醒的鼻音。
王子然推门进来,九岁的少年已经长开了些,眉眼清秀,身上穿着母亲新给他缝的青布小袍,手里还抱着书箱。他一进门就习惯性地先冲姐姐行了个小小的礼,
然后咧嘴笑:“我昨晚背完正本的《三字经》了,今天要不要考我?”
王欢弯唇,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好啊,先背一遍我听听。背完了我们练字。”
姐弟俩并肩坐在院中的石桌旁。然然清了清嗓子,开始背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声音清亮,一字不差。
王欢安静地听着,偶尔抬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一下,提醒他坐直腰板。这孩子是她一手带大的,从襁褓里那个瘦弱的小奶猫,到如今能一口气背完整本《三字经》,她比谁都清楚其中的辛苦。
九年前,然然出生时,母亲身子虚得下不了床。
太医开了方子,一年多来天天喝药。
父亲的月俸低得可怜,家里的开销全靠那几间偏僻的胭脂铺子撑着。
店铺开在京城南城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离那些达官贵人扎堆的繁华街远得很。
不能跟大字号抢地盘,只能做些小户人家和各大院里婢女的生意。
可王欢做的香膏不一样。
她用从父亲旧书里翻出的草木方子,加上自己对花香的敏锐,调出的胭脂膏子便宜却留香持久,颜色自然不俗。渐渐地,回头客多了,口碑传开,每月进账竟比父亲的俸禄还丰盛。
那时候,母亲卧床养身,父亲早出晚归,襁褓里的然然对人奶过敏,夜里哭闹得厉害。
王欢就把弟弟抱在怀里,在院子里一圈圈地走,轻轻拍着他的背,一遍遍哼江南小调。
小小的她,背着弟弟哄睡,晚上铺子点灯盘账然后交给管事,天不亮又爬起来吩咐下人煮羊奶。
就这样,一岁两岁……到如今九岁。
从瘦得像只小猫,到如今壮实的小少年。
为了让弟弟不走父亲的老路——文弱书生,遇事只能靠一腔热血,王欢咬牙请了武师。
清晨练拳,傍晚习字,然然底子好,肯吃苦,如今拳脚已经有了几分模样。
“姐姐,你看!”然然忽然放下笔,站起来比划了两下,
“师傅教的劈挂拳,我昨天练得最熟的就是这一式!”
他小脸涨红,眼睛亮晶晶的,像藏了两颗小星星。
王欢笑着拍拍他的肩:“好看,有力气。以后姐姐不在家,你也要护好母亲,知道吗?”
然然一愣,随即用力点头:“嗯!姐姐去哪儿,我就跟哪儿!谁也欺负不了我们家!”
院外,母亲的声音轻轻传来:“欢儿,然然,早饭好了。进来吃吧。”
王欢牵起弟弟的手,回头看了一眼供桌上的牌位。
五年了。
母亲的悲伤渐渐淡去,因为有儿女在身边,有药在调理,有铺子在支撑。她如今气色好了许多,偶尔还会笑着说起父亲年轻时的趣事。
而她呢?
她知道,这一切都是暂时的。
孝期三年,贝勒府感念她的父亲,特意让她家里多待两年,现在她十七岁了,她就要离开这个家,进那座贝勒府邸,因为不进去,家族的人就跟吸血虫的过来,有她在贝勒府,家族的人就不敢动他们。
但至少,在走之前,她把弟弟养成了更加强壮的模样,把母亲的身体调养的更加康健了,把店铺打理得蒸蒸日上。
够了。
她牵着然然的手,走向饭厅。
晨光洒在姐弟俩身上,像一层薄薄的金纱。
夜已深。
烛火在铜灯罩里跳动,映得屋里一片暖黄。王欢坐在窗边的罗汉床上,膝上摊开一本厚厚的账本,手里捏着算盘,一颗颗珠子拨得清脆。
她今晚把铺子的月结又核了一遍,胭脂香膏的进账比上月多了二成有余——足够给然然再请三年武师,也够母亲多买很多帖上好的补药。
身后,侍女小喜跪坐在脚踏上,双手托腮,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家小姐。
小喜是乞丐出身,七岁那年被老爷从桥洞里捡回来,洗干净了头发,换上干净衣裳,就一直跟在小姐身边。她第一次见到小姐时,觉得这世上原来真有仙女下凡,后来小姐长大了,她还是觉得小姐坐在那儿,就像是活生生一幅画,偏偏又会笑、会说话、会揉她头发,让人怎么看都看不够。
小时候,小姐还常出门逛街,买糖人、看花灯,后来小姐十岁以后,老爷就不许她再出门了,说京城水深,女儿家长得太好看,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