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刘福贵觉得胃里翻涌了一下。
这根本不是什么交易市场,这是一个食物链。每一个许愿的人都是上面的鱼,吃掉下面那条鱼,然后被更上面的鱼吃掉。林远吃掉了自己的父亲,刘福贵吃掉了林远,陈旭……陈旭吃掉了自己。
那谁吃掉了陈旭?
刘福贵从兜里掏出那部手机。屏幕还是黑的。他把手机举到面前,在桥墩下的阴影里仔细看。那些裂纹在暗处似乎发出了极其微弱的光,不是亮的,是暗的,像是屏幕内部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把周围的光线全部吸了进去。
他把手机贴到耳边。
没有声音。
但他几乎可以确定,手机的温度比刚才更高了一点。不是烫,是那种人体皮肤的温度,三十六度五左右。就像……就像它正在慢慢苏醒。
刘福贵把手机重新揣进兜里,走出了天桥。
接下来的几天,他做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没有去找下一个人。没有去劳务市场,没有去流浪汉聚集的地方,没有去任何可以找到“绝望者”的角落。他买了一本最便宜的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开始写东西。
他写的第一行字是:“我叫刘福贵。”
整整一张纸,写满了他的记忆。从记事开始写——小时候住在农村,家里穷,父亲酗酒,母亲改嫁。十来岁辍学去工地搬砖,二十出头结了婚,老婆是隔壁村的张秀兰。儿子出生那天他高兴得喝了一整瓶白酒,抱着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哭了一场。后来腿断了,老婆走了,儿子不认他了,他在天桥底下住了一年多。
他写得很快,圆珠笔划过纸面的声音沙沙的,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卷着跑。写到遇见林远的那一天,他的笔尖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写下去。
他写了三个愿望。三十万,一套房,一个女人。写了三个死去的人——周建国,二叔,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那个男人的儿子叫陈旭。
写到陈旭的时候,他的圆珠笔没水了。
他换了一支笔,继续写。写陈旭坐在行李箱上的样子,写他在马路牙子上说“我信”,写他许下那个只有七个字的愿望——“让刘福贵活下去。”
他写那行字的时候,手指在发抖。
写完之后,他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底下。他这几天住在一家小旅馆里,每晚二十块钱,房间不到五平米,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壁。夜里能听到老鼠在天花板上跑动的声音。
第四天晚上,他被一阵微弱的亮光惊醒。
不是窗外的光。那面墙后面没有窗户。是枕头底下,那本笔记本。
他翻开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他写满的那一页。
纸上的字变了。
他写的那些字还在,但每一行字的缝隙里,出现了新的字。更小的字,更细的笔画,像是用一根针在纸面上刻出来的。颜色不是蓝色也不是黑色,是一种暗沉沉的、正在干涸的血的颜色。
“刘福贵,你好。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他猛地合上笔记本,心脏狂跳。
笔记本的封面上,什么都没有。
他把它翻过来。封底的右下角,有一个极小的图案,小到如果不仔细看,只会把它当成印刷时的一个污点。
一个血红色的输入框。
输入框里,有三个字。
“继续写。”
刘福贵把笔记本摔在地上。
笔记本落地的声音很轻,轻得几乎听不见。但随即,整个房间里的灯同时灭了。不是停电——走廊里的声控灯还亮着,透过门缝能看到昏黄的光。只有他房间里的灯灭了,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电流的通道。
黑暗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不是从手机里传来的,不是从笔记本里传来的,而是直接从他的耳朵内部响起的,像是一根冰冷的羽毛扫过了他的鼓膜。
“你写下的记忆,会变成你的愿望。”
“你写下的愿望,会变成你的记忆。”
“你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对吗?”
刘福贵捂着耳朵蹲下来,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地面。那个声音没有停下,它变得更清晰了,像是一张嘴贴着他的耳朵在说话,他能感觉到那说话的人呼出的气息——冰冷的气息,没有温度,像是从停尸房里抽出来的空气。
“你写过‘我要三十万’。你爸爸死了。”
“你写过‘我要一套房子’。你二叔死了。”
“你写过‘我要张秀兰’。她丈夫死了。”
“你写过‘让刘福贵活下去’。陈旭消失了。”
“你现在正在写的,是什么?”
刘福贵猛地睁开眼。
他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捡起了那本笔记本,圆珠笔握在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