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比试枪法:在特种兵面前玩枪?你还差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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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的“梅花桩”? “100环”

    秦风喃喃自语,喉咙乾涩得像是吞了一把沙子。

    “而且是单手,速射”

    他猛地回头,看向任子辉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刚才是不屑,那么现在,就是见了鬼一般的惊骇!

    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做到的操作!

    这特么是神!

    “巧合!一定是巧合!”

    秦风咬著牙,他那高傲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就这么认输。

    “这把枪肯定被你动过手脚!而且这么近的距离,谁知道是不是蒙的!”

    “蒙?”

    任子辉放下了枪。

    他看著秦风那副输红了眼的样子,摇了摇头。

    “看来,秦少还是不服。”

    他走到旁边的长条桌前。

    桌上,摆放著各种型號的枪械零件,那是给会员科普枪械知识用的。

    “既然玩,那就玩点有难度的。”

    任子辉隨手扯下掛在墙上的一条黑色蒙眼布。

    “蒙眼拆装。”

    “92式,格洛克,1911,三把枪混合在一起。”

    “谁先组装完成並击发,谁贏。”

    任子辉將黑布扔给秦风,语气平静,却透著一股让人窒息的压迫感。

    “敢吗?”

    秦风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

    他是军迷,也练过拆装,但蒙眼混合拆装,那是特种部队顶级高手的考核科目!

    “有什么不敢!”

    秦风一把抓过黑布,狠狠地系在眼睛上。

    “开始!”

    隨著教练一声令下。

    “哗啦啦!”

    两人同时伸手,在桌上一堆杂乱无章的零件中摸索起来。

    秦风的手很快,也很稳。

    他凭藉著肌肉记忆,迅速分辨出格洛克的套筒和復进簧。

    “咔噠!咔噠!”

    金属撞击的声音清脆悦耳。

    仅仅过了三十秒,秦风已经组装好了一半。

    他心中暗喜:这把稳了!

    然而。

    就在他准备去摸弹夹的时候。

    “咔嚓!”

    一声清脆的上膛声,突兀地在他耳边响起。

    紧接著。

    一个冰冷的、硬邦邦的金属管状物,轻轻地抵在了他的脑门上。

    秦风的动作,瞬间僵住了。

    整个靶场,死一般的寂静。

    他缓缓摘下眼罩。

    映入眼帘的,是任子辉那张冷峻的脸,以及那把黑洞洞的、已经处於击发状態的92式手枪。

    而在任子辉的手边,另外两把枪,也已经整整齐齐地组装完毕,摆放在那里。

    完胜。

    彻彻底底的碾压。

    任子辉看著他,手指离开了扳机,將枪轻轻放在桌上。

    “秦少,在战场上,你已经死三次了。”

    秦风呆呆地看著桌上的三把枪,又看了看任子辉那双布满老茧的手。

    那双手,並不修长,甚至有些粗糙。

    但就是这双手,刚才展现出了如同魔术般的神奇速度。

    那是成千上万次枯燥训练,是用无数子弹和汗水餵出来的肌肉记忆!

    那是真正的杀人技!

    “我输了。”

    秦风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傲慢和囂张,如同潮水般退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发自內心的、属於男人之间的敬佩。

    军人的后代,崇拜强者,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背景,什么家世,统统都是狗屁!

    “牛逼!”

    秦风猛地一拍任子辉的肩膀,力道之大,震得桌子都晃了晃。

    “任子辉!我秦风长这么大,没服过几个人!你是第一个让我输得心服口服的!”

    “怪不得我家老爷子常说,高手在民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特供烟,亲自抽出一根,递给任子辉,甚至还殷勤地掏出火机给他点上。

    “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在汉江,谁要是敢跟你过不去,那就是跟我秦风过不去!”

    “我削死他!”

    叶澜站在一旁,看著刚才还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此刻竟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男人的友谊,真是莫名其妙。”

    但她的嘴角,却抑制不住地上扬。

    她看著任子辉那淡然的侧脸,眼中的光芒,比刚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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