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逸民”曹三
什么罪过,以至于落到如此下场?”

    面对王爷的质问,曹三一改往日里的油嘴滑舌和玩世不恭,变得异常老实起来。他毕恭毕敬地躬身施礼,然后战战兢兢地回话道:“回王爷的话,小的年轻时不懂事,与人发生了争执,不小心弄断了两根手指。

    后来,小的不知怎的就被县衙捕快给抓进大牢里成了逸民,还被县太爷给判了个流放三千里的重刑!”

    话音刚落,只见曹三缓缓抬起自己的右手,将其展现在众人面前。

    众人定睛一看,原来他的手掌之上竟然只剩下区区三根手指,显得格外刺眼。

    要知道,在明朝那个时代,所谓的“逸民”可并非什么好词儿。

    它专指那些不在士、农、工、商这四大传统行业之列,整日里东游西荡、居无定所和没有正经营生的人。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些人简直就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社会渣滓,与我们常说的“街溜子”没什么两样。

    事实上,曹三所牵涉其中的案件完全就是一场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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